註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電子郵件信箱
s894273@judicial.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長沙街一段27號總務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3樓協商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壹拾参萬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總務科 ; 親送:臺北市長沙街一段27號總務科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
之證明文件。
(二)納稅證明:如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
一期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三)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
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
明、或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
用證明等。
(四)依工業團體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
證。(如非屬工業團體或商業團體法規範應加入工業或商業團
體之廠商,請提出說明書說明廠商登記設立依據,聲明非屬工
業團體或商業團體法規範應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廠商。)
(五) 土木包工業或綜合營造業之證明文件
(六)切結書。
(七)投標廠商聲明書。
(八) 押標金或已繳納押標金之證明文件(如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
支票、或現金繳納押標金收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本案履約地點包括新北市永和區及臺北市大安區
本案履約地點包括:新北市永和區及臺北市大安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