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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2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九十九號
開標地點
402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九十九號本院3樓簡報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2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九十九號本院2樓政風室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翌日起150個日曆天內完成第2批交貨(含安裝)
廠商資格摘要
1.登記證明;應載明營業項目且營業項目載有電器安裝業(營業項目代碼E601020)等與本案相關之行業。
2.納稅證明
3.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 本案採分2批交貨(含安裝)、驗收暨付款;廠商應於決標日翌日起60個日曆天內完成第1批交貨(含安裝);廠商應於決標日翌日起150個日曆天內完成第2批交貨(含安裝)。
(二)為配合本院經費統籌,第1批驗收合格後,給付價金不超過566萬8千元;第2批驗收合格後,再行給付總契約價金扣除前次已給付價金後之剩餘款。
(三)有關評選簡報所需之硬體設備部分,本院僅提供投影機(使用HDMI接頭)、投影螢幕及電源插座,其餘所需器材(筆記型電腦、延長線及轉接頭等)請自行備妥。現場亦不提供網路連線。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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