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1217C12 已決標公告

108年度刑事審判期日交互詰問法庭錄音委外轉譯勞務採購案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決標日:107/11/3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林意梅、陳怡婷、李佳燕、卓妙蓉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50,000
原始預算
$ 1,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25.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機關代碼 5.4.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1 - 法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慈傳
聯絡電話 (04)22600600#7242
機關代碼 5.4.1
單位名稱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機關地址 402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九十九號
聯絡人 陳慈傳
聯絡電話 (04)22600600#7242
傳真號碼 (04)22601109
電子郵件信箱 tchgeneral@judicial.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委外轉譯勞務採購案,年度預算金額新臺幣100萬元,後續擴充期間2年(至110年12月31日止),含原有採購金額新臺幣100萬元,總計採購金額為新臺幣300萬元。本後續擴充採購得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2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九十九號二樓總務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但每人限領壹份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14 17:30
開標時間 107/12/17 10:00
開標地點 402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九十九號三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2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九十九號二樓政風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民國108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採購案之採購標的性質特殊,為刑事審判期日交互詰問法庭錄音委外轉譯人員之轉譯行為及特定技術、保密約定之採購,其履行項目及性質,與一般主管機關所定勞務契約之權利義務有所差異。
廠商資格摘要 參與評選廠商(即自然人)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評選簡章所載:中華民國國民、男女不拘、大專以上學校畢業(大學法律系或研究所畢業、修習20以上法律學分者,優先錄用),文筆流暢、思維清晰,能翔實轉譯,並具電腦中文輸入能力,法院員工不可參加遴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採購採:分段開標(107年12月17日上午10時資格審查開標,符合資格者,本院人事室於107年12月18日在本院網站徵人啟事上公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刑事審判期日交互詰問法庭錄音委外轉譯勞務
預估數量 500
單位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14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5.4.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慈傳
聯絡電話
(04)22600600#7242
機關代碼
5.4.1
單位名稱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機關地址
402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九十九號
聯絡人
陳慈傳
聯絡電話
(04)22600600#7242
傳真號碼
(04)22601109
電子郵件信箱
tchgeneral@judicial.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委外轉譯勞務採購案,年度預算金額新臺幣100萬元,後續擴充期間2年(至110年12月31日止),含原有採購金額新臺幣100萬元,總計採購金額為新臺幣300萬元。本後續擴充採購得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2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九十九號二樓總務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但每人限領壹份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14 17:30
開標時間
107/12/17 10:00
開標地點
402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九十九號三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2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九十九號二樓政風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民國108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採購案之採購標的性質特殊,為刑事審判期日交互詰問法庭錄音委外轉譯人員之轉譯行為及特定技術、保密約定之採購,其履行項目及性質,與一般主管機關所定勞務契約之權利義務有所差異。
廠商資格摘要
參與評選廠商(即自然人)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評選簡章所載:中華民國國民、男女不拘、大專以上學校畢業(大學法律系或研究所畢業、修習20以上法律學分者,優先錄用),文筆流暢、思維清晰,能翔實轉譯,並具電腦中文輸入能力,法院員工不可參加遴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採購採:分段開標(107年12月17日上午10時資格審查開標,符合資格者,本院人事室於107年12月18日在本院網站徵人啟事上公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刑事審判期日交互詰問法庭錄音委外轉譯勞務
預估數量
500
單位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14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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