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lanfei@judicial.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擴之金額為臺幣249萬3,9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長沙街1段6號7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長沙街1段6號1樓聯合服務中心
履約期限
108年6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
廠商資格摘要
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或「乙級冷凍空調業」等,並有履約能力、無不良紀錄者(詳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次更正招標公告係說明本院108年6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之執勤人員之上班時間人數為2人,休息時間及夜間應有1人,原招標文件”最高法院108、109年度機電維護保養說明書”貳、(二十八)項之說明為本案後續擴充採購時所需執勤人員之人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