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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標廠商表現如經本院評定達到本院需求,本院保有依原履約條件及價金(惟因109年無須施作週期表項次35之工項,屆時依廠商投標之總價扣除該工項價格定之,如經議價則依議價比例扣減),以免議價換文方式後續擴充1年以內之權利。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福國路10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福國路101號
履約期限
108年3月1日至109年2月29日止(另有後續擴充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及設立之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營業項目:建築物清潔服務業相關)。
二、納稅之證明文件。
三、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等信用證明文件。
四、會員證(依工/商業團體法加入工/商業團體之證明)。
五、檢附曾經承攬與本案相類似案件之履約能力證明(如契約書、結算證明書、驗收紀錄或完工證明…等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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