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twd031001 已決標公告

108年勞動法令研習活動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寶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896,044
原始預算
$ 3,992,608
底價金額
$ 3,992,000
決標折數
97.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企業工會
機關代碼 4872311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1 - 旅館及其他住宿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正杰
聯絡電話 (02)87335618
機關代碼 48723119
單位名稱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企業工會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
聯絡人 張正杰
聯絡電話 (02)87335618
傳真號碼 (02)23778142
電子郵件信箱 jerry@water.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9.27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補助金額 2,282,676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7/05
原公告日 108/07/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7/10 17:00
開標時間 108/07/11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供應科第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99,500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9/1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臺北自來水事業處企業工業)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08年10月26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照臺北市政府函頒版本,並依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經濟部商業司網站公告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J902011之旅行業(綜合旅行業或甲種旅行業或乙種旅行業)之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更正投標須知第二十四及二十六點押標金受款人名稱,請領標廠商注意*** 一、規範及設計疑義請臺北自來水事業處企業工會(電話:02-87335618)。 二、本案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三、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7月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7月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四、招決標方式:本案採公開招標,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標、規格標與價格標),投標廠商資格及參訪活動行程經審查合格者,方可參加價格標之開標作業。 五、付款方式:詳補充說明。 六、履約保證金:無。 七、保固保證金:無。 八、保固期限:無。 九、本案採電子領標須檢附領標憑據,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再次投標時得採用先前領標憑據,惟變更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者,須重行下載招標文件,以瞭解變更招標文件內容。故須檢附當次領標憑據。 十、特殊規定:詳本案補充說明。 十一、契約文件依本會規定格式影印及裝訂,所需費用由承商負擔。 十二、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十三、投標廠商投標封套內應檢附投標證件資料如投標須知及「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所列。 十四、契約於決標次日起15日內簽訂,如得標者不接受決標或拒不簽約,其所繳納之押標金,不予發還。 十五、本案採總價決標方式辦理,得標廠商若為免稅機構,請於營業稅欄位填寫零,免稅機構之營業稅部分將不予給付。 十六、暫停營業之廠商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十七、本案預定決標日同開標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企業工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1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4872311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正杰
聯絡電話
(02)87335618
機關代碼
48723119
單位名稱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企業工會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
聯絡人
張正杰
聯絡電話
(02)87335618
傳真號碼
(02)23778142
電子郵件信箱
jerry@water.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9.27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補助金額
2,282,676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7/05
原公告日
108/07/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7/10 17:00
開標時間
108/07/11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供應科第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99,500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9/1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臺北自來水事業處企業工業)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08年10月26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照臺北市政府函頒版本,並依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經濟部商業司網站公告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J902011之旅行業(綜合旅行業或甲種旅行業或乙種旅行業)之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更正投標須知第二十四及二十六點押標金受款人名稱,請領標廠商注意*** 一、規範及設計疑義請臺北自來水事業處企業工會(電話:02-87335618)。 二、本案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三、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7月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7月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四、招決標方式:本案採公開招標,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標、規格標與價格標),投標廠商資格及參訪活動行程經審查合格者,方可參加價格標之開標作業。 五、付款方式:詳補充說明。 六、履約保證金:無。 七、保固保證金:無。 八、保固期限:無。 九、本案採電子領標須檢附領標憑據,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再次投標時得採用先前領標憑據,惟變更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者,須重行下載招標文件,以瞭解變更招標文件內容。故須檢附當次領標憑據。 十、特殊規定:詳本案補充說明。 十一、契約文件依本會規定格式影印及裝訂,所需費用由承商負擔。 十二、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十三、投標廠商投標封套內應檢附投標證件資料如投標須知及「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所列。 十四、契約於決標次日起15日內簽訂,如得標者不接受決標或拒不簽約,其所繳納之押標金,不予發還。 十五、本案採總價決標方式辦理,得標廠商若為免稅機構,請於營業稅欄位填寫零,免稅機構之營業稅部分將不予給付。 十六、暫停營業之廠商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十七、本案預定決標日同開標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企業工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1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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