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文興路333號11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文興路333號10樓總務組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乙級綜合營造業以上(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建築物,詳投標須知),無不良紀錄者(詳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招標文件領取及方式 :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2.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請閱本會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2)票據應以本會「臺灣新竹農田水利會」為受款人。(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本會押標金專戶台灣土地銀行新竹分行016-005-13335-5帳號,並將收據影印本裝入證件封內 (以此方式繳納者押標金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會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4)以擔保信用狀及保證書繳納者,其有效期應較開標日長三十日。 3.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截標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會總務組收發人員簽收。 4.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本會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5. 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新竹市調查站檢舉新竹郵政第60000號信箱;新竹縣調查站檢舉竹北郵政第60000號信箱;本會竹北郵局第4-269信箱檢舉電話(03)5508577。
※本工程預算工作項目經檢討調整部分單價,招標文件內容未有重大改變,依據政府採購法招標期限標準第八條第二項辦理重行招標
*投標須知採購預算金額修正:47,055,420 元。(12月13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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