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615 招標中 (剩 13 天)

桃園市新屋區農會「115年蔬果共同運銷及直銷輔導計畫」購置5噸自排柴油貨車壹台採購案

桃園市新屋區農會 公告日:115/06/22 截止日:115/07/07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2,019,15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7/07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新屋區農會
機關代碼 44811105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廖本偉
聯絡電話 (03)4772124#108
機關代碼 44811105
單位名稱 桃園市新屋區農會
機關地址 327桃園市新屋區中華路242號
聯絡人 廖本偉
聯絡電話 (03)4772124#108
傳真號碼 (03)4774633
電子郵件信箱 wa41110304@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019,15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19.1 農業部農糧署
補助金額 1,000,000元
補助金額_2 50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原因 本案不提供電子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7桃園市新屋區中華路242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100元
付款方式 自即日起至115年07月07日下午4點40分前,向會務部領取或附足回郵(六十元)、信封郵寄本會會務部索取,每份文件工本費新台幣壹佰元整。投標文件須投標截止期限民國115年07月07日下午4時40分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新屋區農會會務部總收發處加蓋戳章(文號)(住址:桃園市新屋區中華路242號)。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7/07 16:40
開標時間 115/07/08 10:30
開標地點 327桃園市新屋區中華路242號三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總投標金額百分之五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7桃園市新屋區中華路24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成立契約日起70個日曆天完成交清。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依法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示 於該主管機關網站登記資料(需從事與本案相關之行業) (二)最近一期完稅證明。 (三)無退票紀錄。 (四)詳如招標資格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領標方式,日期及地點:自即日起至115年07月07日止上班時間內(08:00-16:40),向會務部領取或附足回郵(六十元)、信封郵寄本會會務部索取,每份文件工本費新台幣壹佰元整。投標文件須投標截止期限民國115年07月07日下午4時40分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新屋區農會會務部總收發處加蓋戳章(文號)(住址:桃園市新屋區中華路242號)。 二、標單招標文件費計新台幣壹佰元整,無論得標與否文件費概不退還。 三、開標日期及地點:中華民國115年07月08日上午10時30分,假本會三樓會議室當場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新屋區農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7/07 16:4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4481110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廖本偉
聯絡電話
(03)4772124#108
機關代碼
44811105
單位名稱
桃園市新屋區農會
機關地址
327桃園市新屋區中華路242號
聯絡人
廖本偉
聯絡電話
(03)4772124#108
傳真號碼
(03)4774633
電子郵件信箱
wa41110304@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019,15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19.1 農業部農糧署
補助金額
1,000,000元
補助金額_2
50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原因
本案不提供電子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7桃園市新屋區中華路242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100元
付款方式
自即日起至115年07月07日下午4點40分前,向會務部領取或附足回郵(六十元)、信封郵寄本會會務部索取,每份文件工本費新台幣壹佰元整。投標文件須投標截止期限民國115年07月07日下午4時40分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新屋區農會會務部總收發處加蓋戳章(文號)(住址:桃園市新屋區中華路242號)。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7/07 16:40
開標時間
115/07/08 10:30
開標地點
327桃園市新屋區中華路242號三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總投標金額百分之五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7桃園市新屋區中華路24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成立契約日起70個日曆天完成交清。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依法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示 於該主管機關網站登記資料(需從事與本案相關之行業) (二)最近一期完稅證明。 (三)無退票紀錄。 (四)詳如招標資格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領標方式,日期及地點:自即日起至115年07月07日止上班時間內(08:00-16:40),向會務部領取或附足回郵(六十元)、信封郵寄本會會務部索取,每份文件工本費新台幣壹佰元整。投標文件須投標截止期限民國115年07月07日下午4時40分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新屋區農會會務部總收發處加蓋戳章(文號)(住址:桃園市新屋區中華路242號)。 二、標單招標文件費計新台幣壹佰元整,無論得標與否文件費概不退還。 三、開標日期及地點:中華民國115年07月08日上午10時30分,假本會三樓會議室當場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新屋區農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7/07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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