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0829 已決標公告

「113年度桃園市新屋區農會農民教育活動中心修繕計畫-0403地震」屋頂浪板更新工程

桃園市新屋區農會 決標日:113/09/0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友澤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46,021
原始預算
$ 1,400,000
底價金額
$ 1,380,000
決標折數
75.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新屋區農會
機關代碼 4481110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53 - 屋頂及防水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廖本偉
聯絡電話 (03)4772124#108
機關代碼 44811105
單位名稱 桃園市新屋區農會
機關地址 327桃園市新屋區中華路242號
聯絡人 廖本偉
聯絡電話 (03)4772124#108
傳真號碼 (03)4774633
電子郵件信箱 wa41110304@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否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A.19 農業部
補助金額 92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是否電子報價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8/30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否
原因 本案不提供電子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7桃園市新屋區中華路24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自即日起至113年09月09日上午9點30分前,向會務部領取或附足回郵(六十元)、信封郵寄本會會務部索取,每份文件工本費新台幣壹佰元整。投標文件須投標截止期限民國113年09月09日上午10時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新屋區農會會務部總收發處加蓋戳章(文號)(住址:桃園市新屋區中華路242號)。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3/09/09 10:00
開標時間 113/09/09 10:3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新屋區農會三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總投標金額百分之五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7桃園市新屋區中華路24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後10日內施工。並於60日曆天內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依法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登記資料)從事金屬結構及建築組件製造業(代碼CA02010)電焊工程業(代碼E603100)、其他金屬製品製造業(代碼CA02990)、土木包工業(代碼E102011) 或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代碼E101011)或鋼構工程專業營造業(代碼E103011)(擇一),相關項目之專業廠商,並經政府登記合格廠商。 2. 信用證明。 3.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4. 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 自即日起至113年09月09日上午9點30分前,向會務部領取或附足回郵(六十元)、信封郵寄本會會務部索取,每份文件工本費新台幣壹佰元整。投標文件須投標截止期限民國113年09月09日上午10時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新屋區農會會務部總收發處加蓋戳章(文號)(住址:桃園市新屋區中華路242號)。 2.圖說及標單招標文件費計新台幣壹佰元整,無論得標與否圖說及文件費概不退還。 3.押標金:以投標金額百分之五為押標金,押標金以即期銀行支票銀行本行本票,或銀行保付支票同時抬頭須指定「桃園市新屋區農會」,封證件封內,如未繳納押標金或押標金不足者,其投標無效或以現金繳納押標金之繳納處所或金融機構帳號(無押標金者免填):本會信用部,地址:桃園市新屋區中華路242號,無得標者當天退還,得標者留作履約保證金。 4.開標日期及地點: 中華民國113年09月09日上午10時30分,假本會三樓會議室當場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新屋區農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9/09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4481110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廖本偉
聯絡電話
(03)4772124#108
機關代碼
44811105
單位名稱
桃園市新屋區農會
機關地址
327桃園市新屋區中華路242號
聯絡人
廖本偉
聯絡電話
(03)4772124#108
傳真號碼
(03)4774633
電子郵件信箱
wa41110304@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否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A.19 農業部
補助金額
92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是否電子報價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8/30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否
原因
本案不提供電子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7桃園市新屋區中華路24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自即日起至113年09月09日上午9點30分前,向會務部領取或附足回郵(六十元)、信封郵寄本會會務部索取,每份文件工本費新台幣壹佰元整。投標文件須投標截止期限民國113年09月09日上午10時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新屋區農會會務部總收發處加蓋戳章(文號)(住址:桃園市新屋區中華路242號)。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3/09/09 10:00
開標時間
113/09/09 10:3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新屋區農會三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總投標金額百分之五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7桃園市新屋區中華路24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後10日內施工。並於60日曆天內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依法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登記資料)從事金屬結構及建築組件製造業(代碼CA02010)電焊工程業(代碼E603100)、其他金屬製品製造業(代碼CA02990)、土木包工業(代碼E102011) 或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代碼E101011)或鋼構工程專業營造業(代碼E103011)(擇一),相關項目之專業廠商,並經政府登記合格廠商。 2. 信用證明。 3.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4. 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 自即日起至113年09月09日上午9點30分前,向會務部領取或附足回郵(六十元)、信封郵寄本會會務部索取,每份文件工本費新台幣壹佰元整。投標文件須投標截止期限民國113年09月09日上午10時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新屋區農會會務部總收發處加蓋戳章(文號)(住址:桃園市新屋區中華路242號)。 2.圖說及標單招標文件費計新台幣壹佰元整,無論得標與否圖說及文件費概不退還。 3.押標金:以投標金額百分之五為押標金,押標金以即期銀行支票銀行本行本票,或銀行保付支票同時抬頭須指定「桃園市新屋區農會」,封證件封內,如未繳納押標金或押標金不足者,其投標無效或以現金繳納押標金之繳納處所或金融機構帳號(無押標金者免填):本會信用部,地址:桃園市新屋區中華路242號,無得標者當天退還,得標者留作履約保證金。 4.開標日期及地點: 中華民國113年09月09日上午10時30分,假本會三樓會議室當場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新屋區農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9/0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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