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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kuumiwuya@hsc.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校保留合約總價50%增購之權利至驗收完畢180日內,依原合約項目,採原固定單價計費。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生學校財團法人新生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開標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豐路高平段418號(行政大樓一樓健促中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豐路高平段418號(行政大樓一樓文書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証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証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証明文件(請注意: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該文件視為無效。廠商得以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列印登記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証明:當期或最近一期營業稅申報書及繳款證明書影本各一份。
3.廠商營業項目必須與投標標的相符或相關。"
其他:附加說明
本案因需實地安裝,需自行至現場實際瞭解(須由本校相關業務負責人陪同)及備妥【現場勘驗單】,並將簽名後【現場勘驗單】檢附至投標文件中。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生學校財團法人新生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