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62宜蘭縣礁溪鄉中山路一段175之1號
電子郵件信箱
ccn88888@ms36.hinet.net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2宜蘭縣礁溪鄉中山路一段175之1號
付款方式
自即日起至115年7月1日止上班時間內(08:00-17:00),向會務部領取,每份文件工本費新台幣伍佰元整,現金付款。
開標地點
宜蘭縣礁溪鄉中山路一段175之1號二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宜蘭縣礁溪鄉中山路一段175之1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本採購案投標廠商需為依法登記之公司或行號,且其營業項目包含:CD01030 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F114010 汽車批發業、F214010 汽車零售業(任一即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開標日期及地點:
於115年7月2日上午10時0分在本會二樓會議室辦理開標作業。
二、押標金規範:
金額為新台幣95,000元整,限以即期銀行支票、銀行本行本票或銀行保付支票繳納,抬頭須指定「礁溪鄉農會」並裝入證件封內;未繳納或金額不足者投標無效,未得標者當天退還,得標者則留作履約保證金。
三、領取投標文件時間、地點及費用:
自即日起至115年7月1日止之辦公時間內(08:00-17:00),向本會會務部領取,每份文件工本費新台幣伍佰元整。
四、投標截止期限及收件地點:
投標文件應於115年7月1日下午5時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方式送達至本會會務部總收發處並加蓋戳章(地址:宜蘭縣礁溪鄉中山路一段175之1號)。
五、廠商公告查看義務:
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自行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六、招標文件退還規定:
所有招標文件無論廠商得標與否,一律概不退還。
七、其他未盡事宜:
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13、傳真:03-9255039)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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