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辦理後續擴充採購之權利,期間自1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後續擴充採購金額以新臺幣300萬元為上限,後續採購項目計有32支網路攝影機、2部L2 24埠超高速POE網路交換器建置及其所需之配線、配管等項目,詳如本採購案需求說明書附表三。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1號立法院群賢樓801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1號立法院總務處採購發包中心(開標當日須於9:30前送達立法院群賢樓801會議室)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120天內將採購標的安裝測試完畢,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規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請至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列印查詢登記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影本。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其他:附加說明
114年8月11日15時30分更正投標須知及需求說明書:
壹.投標須知二十七點、三十五點及八十一點更正後內容如下:
一、二十七、公開開標案件之開標時間(依採購法不公開者免填):民國114年8月19日上午9時30分。
二、三十五、押標金有效期(無押標金者免填):同本須知第24點投標文件有效期,但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外,其有效期應較招標文件規定之報價有效期長30日。廠商延長報價有效期者,其所繳納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一併延長之。
三、八十一、投標文件須於114年8月19日9時3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或電子投標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或網站:立法院總務處採購發包中心(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1號),開標當日則請專人直接送達立法院群賢樓801會議室(開標現場,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1號),逾期或缺件概不受理。
貳.原招標文件「需求說明書」內容文字有錯植,需予修正,茲分述如下:
一、原「需求說明」頁3(三)網路攝影機
第12點:提供告警觸發功能…網路中斷,IP位址衝突,存儲異常(磁碟已滿/磁碟錯誤)。網路中斷,IP位址衝突,存儲異常(磁碟已滿/磁碟錯誤)此4項功能為誤植(監視器主機才有之功能),故刪去此4項功能。
第16點:…原廠提供之資訊安全認證證明文件,需符合國家標準CNS16120與IOT2001影像監控標準。
國家標準CNS16120(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主管),IOT2001標準由經濟部工業局制定(現由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承接),2套標準的核心檢測內容(一般要求事項(共通性的基礎標準)、網路攝影機、錄影機、網路儲存裝置等四項資訊安全標準)高度相似,均能確保通過檢測設備之資訊安全,亦均符合本案需求。故更正為:…需符合國家標準CNS16120或IOT2001影像監控標準。
二、原「需求說明」頁4(四)網路交換器(3種)Level3 24埠10G核心網路交換器。
第2點:…與 32K以上(含)MAC 位址空間。
16K MAC位址空間即可符合本案需求,為避免侷限於特定少數廠牌設備,更正為:…與16K以上(含)MAC 位址空間。
第4點:…可擴充支援RIPng及OSPFv3等IPv6 動態路由功能。
可擴充RIPng或可擴充OSPFv3動態路由功能之網路交換器均符合本案需求。為避免侷限於特定少數廠牌設備,故更正為:…可擴充支援RIPng或OSPFv3 IPv6 動態路由功能。
第5點:支援 8K IPv4 / 4K IPv6 L3 轉送表及 12K 路由表…。
為避免侷限於特定少數廠牌設備。更正為:支援 8K IPv4 或4K IPv6 L3 轉送表…。
三、原「需求說明」頁4(四)網路交換器(3種)Level2 24埠網路交換器。
第2點:…及32K MAC 位址空間。16K MAC位址空間即可符合本案需求,為避免侷限於特定少數廠牌設備,更正為:…及16K以上(含)MAC 位址空間。
四、原「需求說明」頁6(十)24埠光纖收容箱(含藕合器)
第1點:裝載方式:為19时機架式,2U高度;整體為鋁合金(A6063T5)材質。應更正為:為19吋機架式,2U高度;整體為鋁合金材質(鋁合金材質即可符合本案需求,刪去特定型號材質)。
五、原「需求說明」頁7(十三)戶外型19U機櫃,應更正為:戶外型19吋機櫃,以與實際需求及圖說相符合。
六、原「需求說明」頁7(十四)CAT.6網路線
第2點:纜線線對色碼依據IEC 60708, IEC 60189規範製作。應更正為:纜線對色碼依據IEC 60708, IEC 60189規範製作。
七、原「需求說明」頁12 附表一第16列
「民主議政園區第3停車場入口右側步道第2交叉路口」,應更正為「民主議政園區第2停車場入口右側步道第2交叉路口」,以與實際停車場相符。
八、另於附表一下方加附註文字,「註:攝影機實際架設點位需送經本院同意後始得施作。」以符合本院實際需求。
九、附件1 單價分析表設備費用第10項50吋液晶顯示器應更正為55吋液晶顯示器,以及附表二 第10項50吋液晶顯示器應更正為55吋液晶顯示器,以與需求說明書內容一致。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