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900475 已決標公告

立法院「108年度影印機綜合服務保養(包錶)案」

立法院 決標日:108/04/2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富士全錄台灣資訊整合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560,131
原始預算
$ 4,266,995
底價金額
$ 3,574,072
決標折數
99.6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立法院
機關代碼 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4 - 附帶於製造業之服務(製造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除外)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玉光
聯絡電話 (02)23585537
機關代碼 4
單位名稱 立法院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1號
聯絡人 林玉光
聯絡電話 (02)23585537
傳真號碼 (02)23585540
電子郵件信箱 ly20842@l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期間,如廠商未違反本契約相關規定,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本契約後續擴充1年之權利,期間為109年5月1日至110年4月30日,後續擴充上限金額新臺幣426萬6,995元整(含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4/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4/30 09:30
開標時間 108/04/30 09: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1號(立法院群賢樓80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1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1號立法院總務處採購發包中心(開標當天須於9:30前送達群賢樓802會議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108年5月1日至109年4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請至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列印查詢登記資料代之。 (二)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影本。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廠商具有履約能力之證明,例如具有富士全錄影印機維修保養能力之實績證明或原廠授權證明具有富士全錄全機型影印機維修保養能力之證明,若原廠證明為原文,應另檢附中文譯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立法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4/30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立法院
機關代碼 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玉光
聯絡電話
(02)23585537
機關代碼
4
單位名稱
立法院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1號
聯絡人
林玉光
聯絡電話
(02)23585537
傳真號碼
(02)23585540
電子郵件信箱
ly20842@l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期間,如廠商未違反本契約相關規定,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本契約後續擴充1年之權利,期間為109年5月1日至110年4月30日,後續擴充上限金額新臺幣426萬6,995元整(含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4/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4/30 09:30
開標時間
108/04/30 09: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1號(立法院群賢樓80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1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1號立法院總務處採購發包中心(開標當天須於9:30前送達群賢樓802會議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108年5月1日至109年4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請至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列印查詢登記資料代之。 (二)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影本。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廠商具有履約能力之證明,例如具有富士全錄影印機維修保養能力之實績證明或原廠授權證明具有富士全錄全機型影印機維修保養能力之證明,若原廠證明為原文,應另檢附中文譯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立法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4/30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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