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馬偕醫療財團法人馬偕兒童醫院
電子郵件信箱
yifang.a102@mmh.org.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案採統包方式辦理,完成兒童健康連續性照護-馬偕金寶貝智能化居家互動整合平台建置,整合居家智慧感測設備、智慧穿戴裝置、AI預警、互動衛教及醫療資訊系統,建立智慧化居家照護模式。系統應符合HL7 FHIR醫療資料交換標準及本院資通安全規範,提升兒童健康照護品質、臨床決策效能及醫療服務效率。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馬偕醫療財團法人馬偕兒童醫院
開標地點
104台北市中山區民生西路3巷9號11樓 (嘉新大樓後棟11樓會議室)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92號1樓出納課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1)實績互認機制:投標廠商或其技術合作團隊(含分包廠商、軟體原廠或硬體供應商)需具備國內醫學中心級醫院之生理量測數據串接、醫療資訊系統開發FHIR平台建置之成功實績證明尤佳。
(2) 實績佐證文件:上述實績須檢附有效之佐證文件,包含但不限於:採購契約影本(可遮蔽機敏商業條款,但須顯示簽約雙方、專案名稱、履約範圍及期間)驗收合格證明、啟用證明或經客戶方簽章之完工證明文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馬偕醫療財團法人馬偕兒童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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