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KU10804 已決標公告

110年度淡江大學委託辦理品質保證認可

淡江大學 決標日:108/12/2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100,000
原始預算
$ 4,100,000
底價金額
$ 4,1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淡江大學
機關代碼 3730090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2 - 教育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芷芸
聯絡電話 (02)26215656#2027
機關代碼 37300900
單位名稱 淡江大學
機關地址 251新北市淡水區英專路151號
聯絡人 林芷芸
聯絡電話 (02)26215656#2027
傳真號碼 (02)26209926
電子郵件信箱 153750@mail.tku.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 教育部
補助金額 4,1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原因 件數不多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台北校園、淡水校園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 新台幣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2/27 10:30
開標時間 108/12/27 11:00
開標地點 251新北市淡水區英專路151號淡水校園化學館C308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標價之一定比率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51新北市淡水區英專路151號總務處出納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1年4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主管機關核准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須與本案採購標的相關。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廠商專業能力資格證明:需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需為高等教育品質保證國際網絡(International Network for Quality Assurance Agencies in Higher Education, INQAAHE)或亞太品質綱絡(Asia Pacific Quality Network, APQN)之會員(full member)。 (2)過去三年內有評鑑其他高等教育機構或相關系所(科)、學程之事實。 (3)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專業評鑑機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自公告日起至108年12月27日上午10時30分整,於上班時間內至下列地點以無記名方式洽購(每份新台幣100元整): (一)台北市10646金華街199巷5號(本校台北校園總務處總務組,電話:33933833 轉8603) (二)新北市淡水區25137英專路151號(本校淡水校園總務處事務組,電話:26215656 轉2232) 二、利用通信方式郵購者,請以限時掛號郵寄本校上述地址,註明購買案號名稱,附現金100元及大型回郵信封(29公分×40公分以上),自行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國內快遞郵資,領標廠商應自行預估郵寄往返時間,如延誤時效,本校概不負責。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淡江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2/27 10: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淡江大學
機關代碼 3730090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芷芸
聯絡電話
(02)26215656#2027
機關代碼
37300900
單位名稱
淡江大學
機關地址
251新北市淡水區英專路151號
聯絡人
林芷芸
聯絡電話
(02)26215656#2027
傳真號碼
(02)26209926
電子郵件信箱
153750@mail.tku.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 教育部
補助金額
4,1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原因
件數不多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台北校園、淡水校園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 新台幣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2/27 10:30
開標時間
108/12/27 11:00
開標地點
251新北市淡水區英專路151號淡水校園化學館C308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標價之一定比率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51新北市淡水區英專路151號總務處出納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1年4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主管機關核准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須與本案採購標的相關。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廠商專業能力資格證明:需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需為高等教育品質保證國際網絡(International Network for Quality Assurance Agencies in Higher Education, INQAAHE)或亞太品質綱絡(Asia Pacific Quality Network, APQN)之會員(full member)。 (2)過去三年內有評鑑其他高等教育機構或相關系所(科)、學程之事實。 (3)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專業評鑑機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自公告日起至108年12月27日上午10時30分整,於上班時間內至下列地點以無記名方式洽購(每份新台幣100元整): (一)台北市10646金華街199巷5號(本校台北校園總務處總務組,電話:33933833 轉8603) (二)新北市淡水區25137英專路151號(本校淡水校園總務處事務組,電話:26215656 轉2232) 二、利用通信方式郵購者,請以限時掛號郵寄本校上述地址,註明購買案號名稱,附現金100元及大型回郵信封(29公分×40公分以上),自行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國內快遞郵資,領標廠商應自行預估郵寄往返時間,如延誤時效,本校概不負責。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淡江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2/27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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