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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313號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313號 忠孝樓4樓多功能研討室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廠商於開標前任意撤標或中途棄標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得標後無故不履約或履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313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營業項目需具備冷凍空調工程業證明)
2.廠商及負責人印鑑印模單正本
3.廠商聲明書(應加蓋公司及負責人章)
4.投標金或其憑證及退還押標金申請書
5.廠商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6.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7.廠商員工需具備「乙級冷凍空調裝修技術士、丙級冷凍空調裝修技術士」及「丙級室內配線技術士證照」之證照,且檢附證照影本及勞保投保證明(證明專任受僱於貴公司)
8.現場會勘證明書(須有校方簽名)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乙級冷凍空調裝修技術士、丙級冷凍空調裝修技術士、丙級室內配線技術士證照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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