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ysg10705-3 已決標公告

行政院院區大樓107-108年建築物耐震能力補強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採購案

行政院 決標日:107/10/3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鴻碩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95,200
原始預算
$ 1,5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6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行政院
機關代碼 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梁先生
聯絡電話 (02)33566958
機關代碼 3
單位名稱 行政院秘書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一號
聯絡人 梁先生
聯絡電話 (02)33566958
傳真號碼 (02)33566966
電子郵件信箱 hudes46@e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視廠商履約績效保留至108年12月31日止向得標廠商增購「108年B區大樓建築物耐震能力補強工程委託規劃設計服務案」權利,其上限金額不逾150萬元,且不超過「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附表一、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上限參考表之第一類建築之標準。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0/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1/09 17:00
開標時間 107/11/12 10: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2號行政院秘書處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2號行政院秘書處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契約第7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1.結構或土木技師等專門技能之證明,請提出相關證照影本、開業登記證影本。 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乙件。 3.最近一期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影本乙件。 4.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乙件。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切結書1、2。 7.服務建議書1式9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1.結構或土木技師等專門技能之證明,請提出相關證照影本、開業登記證影本。 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乙件。 3.最近一期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影本乙件。 4.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乙件。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切結書1、2。 7.服務建議書1式9份。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0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行政院
機關代碼 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梁先生
聯絡電話
(02)33566958
機關代碼
3
單位名稱
行政院秘書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一號
聯絡人
梁先生
聯絡電話
(02)33566958
傳真號碼
(02)33566966
電子郵件信箱
hudes46@ey.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視廠商履約績效保留至108年12月31日止向得標廠商增購「108年B區大樓建築物耐震能力補強工程委託規劃設計服務案」權利,其上限金額不逾150萬元,且不超過「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附表一、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上限參考表之第一類建築之標準。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0/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1/09 17:00
開標時間
107/11/12 10: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2號行政院秘書處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2號行政院秘書處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契約第7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1.結構或土木技師等專門技能之證明,請提出相關證照影本、開業登記證影本。 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乙件。 3.最近一期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影本乙件。 4.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乙件。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切結書1、2。 7.服務建議書1式9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1.結構或土木技師等專門技能之證明,請提出相關證照影本、開業登記證影本。 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乙件。 3.最近一期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影本乙件。 4.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乙件。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切結書1、2。 7.服務建議書1式9份。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0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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