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後續擴充之項目及內容:LED大型螢幕尺寸擴充及相關支撐架、周邊界面裝修等,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380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行政院B棟3樓秘書處會議室(臺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行政院外收發室(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2號)
履約期限
應於112年12月10日以前竣工。如經監造單位評估無法保證於指定日期前完成,機關有權提出指定開工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120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壹、基本資格(詳投標須知第64點):
本案允許異業共同投標,家數以2家為上限。共同投標團隊組成,需經法院或公證人公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載明成員間工作範圍與權利義務。或單獨投標,需同時符合下列投標廠商(一)代表廠商及(二)共同投標廠商之資格。
一、共同投標代表廠商資格如下:
(一)、代表廠商: E801060室內裝修業或E101011綜合營造業
■室內裝修業資格文件
(1)室內裝修業專業施工技術人員登記證。(投標時登記證之有效期限需大於6個月。
(2)室內裝修業登記證(有效期內)。
■綜合營造業
(1) 綜合營造業登記證(112年度)。
(2) 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112年度)。
(3) 承攬工程手冊。
(二)、共同投標廠商: CC01030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或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或E601020電器安裝業
(1) 許可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前開代表廠商及共同投標廠商其他分別應備資格文件:(略)
貳、特殊資格(詳投標須知第66點):
主投標廠商需具備:承攬實績(本棟為國定古蹟,廠商需檢附曾經承攬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修復或整修實績之證明文件至少1件)或置有古蹟修復或再利用資格之工地負責人(需具有3年以上古蹟修復或再利用工程之古蹟修復經驗)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帶看現場時間訂於112年7月5、6、7日下午14時,集合地點:本院會客室,聯絡人:林先生,電話:(02)3356695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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