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1100222 已決標公告

高雄巿議會廳舍修繕工程

高雄市議會 決標日:110/09/0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如茵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695,000
原始預算
$ 2,100,000
底價金額
$ 1,936,000
決標折數
87.5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議會
機關代碼 3.98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胡榮元
聯絡電話 (07)7470171#284
機關代碼 3.98
單位名稱 高雄市議會
機關地址 830高雄市鳳山區國泰路2段156號
聯絡人 胡榮元
聯絡電話 (07)7470171#284
傳真號碼 (07)7109212
電子郵件信箱 titanhu@kc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9/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9/06 17:30
開標時間 110/09/07 10:00
開標地點 高雄市議會3樓第2會議室(高雄市鳳山區國泰路2段156號3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市議會總務組(830高雄市鳳山區國泰路2段15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6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具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當年度有效會員資格。(如會員證) (四)具內政部登記合格室內裝修業資格。(如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廠商信用之證明(須由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切結書1、投標單及標單。 (三)押標金10萬元繳納憑據(應由廠商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無記名政府公債、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繳納,或取具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並應符合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規定之格式。) (四)委託代理授權書(得於投標時附於標封內,亦得於開標時出示,廠商負責人親自出席者免附。) (五)本案施工地點包含2處:本會職務宿舍(苓雅區五權街88號)、本會辦公大樓(鳳山區國泰路二段156號)。 (六)欲參加投標之廠商如需現場勘查或詢問採購標的之規範、規格等相關問題者,可於等標期間聯繫需求單位總務組楊先生或高小姐(電話:07-7470171轉286或277);如有招標及投標文件、採購程序等相關問題者,請聯繫承辦採購單位胡先生(電話:07-7470171轉284)。 (七)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議會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9/06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高雄市議會
機關代碼 3.9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胡榮元
聯絡電話
(07)7470171#284
機關代碼
3.98
單位名稱
高雄市議會
機關地址
830高雄市鳳山區國泰路2段156號
聯絡人
胡榮元
聯絡電話
(07)7470171#284
傳真號碼
(07)7109212
電子郵件信箱
titanhu@kc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9/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9/06 17:30
開標時間
110/09/07 10:00
開標地點
高雄市議會3樓第2會議室(高雄市鳳山區國泰路2段156號3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市議會總務組(830高雄市鳳山區國泰路2段15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6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具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當年度有效會員資格。(如會員證) (四)具內政部登記合格室內裝修業資格。(如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廠商信用之證明(須由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切結書1、投標單及標單。 (三)押標金10萬元繳納憑據(應由廠商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無記名政府公債、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繳納,或取具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並應符合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規定之格式。) (四)委託代理授權書(得於投標時附於標封內,亦得於開標時出示,廠商負責人親自出席者免附。) (五)本案施工地點包含2處:本會職務宿舍(苓雅區五權街88號)、本會辦公大樓(鳳山區國泰路二段156號)。 (六)欲參加投標之廠商如需現場勘查或詢問採購標的之規範、規格等相關問題者,可於等標期間聯繫需求單位總務組楊先生或高小姐(電話:07-7470171轉286或277);如有招標及投標文件、採購程序等相關問題者,請聯繫承辦採購單位胡先生(電話:07-7470171轉284)。 (七)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議會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9/06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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