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530,132,770元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高雄市大寮區社會住宅(第一期)新建統包工程,計畫預計分兩期開發,第一期預計提供至少382戶社會住宅,直接工程費約17.21億元,以套房型、一房型、二房型、三房型為主,並導入綠建築、智慧建築及無障礙住宅設計概念,提供多元社福設施。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水利局發包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水利局政風室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1400日曆天內完成,請詳閱契約規定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本案採最有利標決標,後續依履約能力、綜合設計...等多項評分審查標準評選最優勝廠商,且為擴展商源及增加競爭故取消廠商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一)廠商基本資格:
■甲等綜合營造業 ■建築師事務所■甲級電器承裝商 ■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
2.本工程允許單獨投標或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
(1)單獨投標:符合本點所列任一甲等綜合營造業廠商基本資格者得單獨投標;惟仍應以「專業分包」方式具足上款所列各職業行別,並需出具與各分包成員經公(認)證之專業分包協議書。
(2)共同投標:允許同業異業共同投標,家數以5家為上限(共同投標團隊中,同業共同投標僅限甲等綜合營造業廠商,家數以2家為上限)。
不論投標廠商組成為何,均以投標廠商為代表廠商;同業共同投標之代表廠商所占契約金額比例,應為同業共同投標成員中最高者。
(二)廠商應備文件:
1.廠商證明證件:(共同投標廠商成員均須檢附)
(1)甲等綜合營造業:
1)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管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
2)同業公會會員證影印本。
3)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
4)特許業許可登記證或執照影本。
(2)建築師事務所
1)開業證書。
2)同業公會會員證影印本。
3)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3)甲級電器承裝業及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
1)登記執照影本。
2)同業公會會員證影印本。
3)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4)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管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
2.經法院或公證人公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正本)。(採共同投標者應檢附)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採共同投標者,各別廠商皆應檢附)。
4.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繳營業稅或免課稅之廠商亦可檢附免稅之規定或證明文件或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採共同投標者,各別廠商皆應檢附)。
5.切結書1(廠商之責任)、切結書2(受聘於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之執業技師)。(採共同投標者,各別廠商皆應檢附)。
本採購案履約地點
高雄市大寮區,餘請詳閱契約規定。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領取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2. 電子領標: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3.領取招標文件之截止日倘遇本府因故停止辦公者,分別依原訂截止日期,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時間(本府不另通知)。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電子領標:新台幣 0 元。
其他
1.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4分之1(不足1日以1日計)期限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1日採書面答覆。(詳細日期詳招標公告)。 2.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及採購注意事項規定。3.開標時間依當日件數多寡依序開標。
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子檢舉信箱procure@kcg.gov.tw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7)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
更正事項
**本案評選會議時間預定111年8月2日上午9點30分假本府第二會議室辦理,請投標廠商預先準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傳真:07-3315313)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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