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1121010 已決標公告

擴建路污水主幹管(第二過港段)暨中華路污水主幹管(第一區)新建工程

高雄市政府 決標日:112/12/0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高輝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278,750,000
原始預算
$ 4,894,5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87.4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
機關代碼 3.97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3 - 水道、海港、水壩及其他水利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污水一科-蔡志明
聯絡電話 (07)7995678#2093
機關代碼 3.97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水利局
機關地址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
聯絡人 污水一科-蔡志明
聯絡電話 (07)7995678#2093
傳真號碼 (07)7993011
電子郵件信箱 urd387@k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 內政部
補助金額 4,502,94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2/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計畫擴建路污水主幹管(第二過港段)與中華路污水主幹管(第一區)建造標準主要依據「高雄市污水下水道系統第四階段檢討規劃總報告」與「高雄市污水下水道系統高雄污水區緊急應變工程規劃報告」研訂,另外參考高雄市各主次幹管暨分管網工程設計報告及其他有關文獻資料,整體使用年限以50年為設計年限。 工程特性屬既有污水主幹管之備援系統,完成後可針對較早期施作之成功路污水主幹管下游段及擴建路污水主幹管進行全面之檢視維護,避免管線損壞造成之相關危害,如管線損壞將導致高雄污水區用戶約130萬人、50萬多戶的日常污水排放受影響,造成污水漫流、危及市民居家環境衛生及造成河川、海洋水質污染、影響航運進而相關經濟活動損失等影響外,亦會造成路面天坑影響交通及用路人安全,更重者則可能造成地面塌陷並影響鄰近建築,危害民眾生命安全。 另透過系統之彈性操作亦可增加污水管線系統總容量,避免極端氣候造成之人孔冒水,以利減災、韌性備援,並有利穩定再生水計畫自高雄污水區取水與推動。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14 09:00
開標時間 112/12/14 10:00
開標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水利局發包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水利局政風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15日曆天內提出本案「統包工程工作執行計畫書」,請詳契約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及應備文件: 本採購由具備下列資格之廠商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並應以甲等綜合營造業或專業營造業廠商為代表廠商。允許3家數內之廠商共同投標,一併於「共同投標協議書」載明契約金額比率。 (一) 廠商資格: 1. 設計廠商(符合其中一項資格者): (1) 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科別:土木或水利或環境工程。 (2) 土木或水利或環境工程技師事務所 2. 施工廠商(符合其中一項資格者): (1)「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2)「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101】。 (3)「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071】。 3. 共同投標廠商應符合至少第2類(施工廠商)一項資格者以組成團隊。 4. 共同投標廠商所有成員須推派一家為代表廠商,並檢附經法院公證或民間公證人公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 5. 第1類(設計廠商)之資格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代之,且設計分包廠商須檢附經法院公證或民間公證人公證之「投標合作協議書」。前項設計分包廠商及其分包部分,於得標後非經機關同意不得變更。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其他:附加說明 (二)廠商應備文件(單獨投標廠商、共同投標廠商各成員均須繳附): 1. 營造業,應檢附下列文件影印本: (1) 營造業登記證。 (2) 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 (3) 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繳營業稅或免課稅之廠商亦可檢附免稅之規定或證明文件或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 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2. 技師事務所,應檢附下列文件影印本: (1) 有效期執業執照。 (2) 最近一期所得稅納稅證明(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 或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 技師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3. 工程技術顧問業,應檢附下列文件影印本: (1) 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 (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營業範圍列有下列一種環境工程科或土木工程科或水利工程科工程技術顧問業(以環境工程科或土木工程科或水利工程科之工程技術事項為限)之登記證。 (3) 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繳營業稅或免課稅之廠商亦可檢附免稅之規定或證明文件或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 工程技術顧問業同業公會有效期會員證明。
其他:本採購案履約地點 :高雄市前鎮區及旗津區,餘請詳閱契約規定。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領取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2. 電子領標: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3.領取招標文件之截止日倘遇本府因故停止辦公者,分別依原訂截止日期,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時間(本府不另通知)。
其他: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電子領標:新台幣 0 元。
其他:其他 : 1.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4分之1(不足1日以1日計)期限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1日採書面答覆。(詳細日期詳招標公告)。 2.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及採購注意事項規定。3.開標時間依當日件數多寡依序開標。 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子檢舉信箱procure@kcg.gov.tw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7)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其他:更正事項 *112年12月05日修正招標文件-投標須知及統包需求書及招標文件清單等,詳修正對照表,請廠商重新下載電子檔。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
機關代碼 3.97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污水一科-蔡志明
聯絡電話
(07)7995678#2093
機關代碼
3.97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水利局
機關地址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
聯絡人
污水一科-蔡志明
聯絡電話
(07)7995678#2093
傳真號碼
(07)7993011
電子郵件信箱
urd387@k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 內政部
補助金額
4,502,94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2/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計畫擴建路污水主幹管(第二過港段)與中華路污水主幹管(第一區)建造標準主要依據「高雄市污水下水道系統第四階段檢討規劃總報告」與「高雄市污水下水道系統高雄污水區緊急應變工程規劃報告」研訂,另外參考高雄市各主次幹管暨分管網工程設計報告及其他有關文獻資料,整體使用年限以50年為設計年限。 工程特性屬既有污水主幹管之備援系統,完成後可針對較早期施作之成功路污水主幹管下游段及擴建路污水主幹管進行全面之檢視維護,避免管線損壞造成之相關危害,如管線損壞將導致高雄污水區用戶約130萬人、50萬多戶的日常污水排放受影響,造成污水漫流、危及市民居家環境衛生及造成河川、海洋水質污染、影響航運進而相關經濟活動損失等影響外,亦會造成路面天坑影響交通及用路人安全,更重者則可能造成地面塌陷並影響鄰近建築,危害民眾生命安全。 另透過系統之彈性操作亦可增加污水管線系統總容量,避免極端氣候造成之人孔冒水,以利減災、韌性備援,並有利穩定再生水計畫自高雄污水區取水與推動。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14 09:00
開標時間
112/12/14 10:00
開標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水利局發包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水利局政風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15日曆天內提出本案「統包工程工作執行計畫書」,請詳契約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及應備文件: 本採購由具備下列資格之廠商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並應以甲等綜合營造業或專業營造業廠商為代表廠商。允許3家數內之廠商共同投標,一併於「共同投標協議書」載明契約金額比率。 (一) 廠商資格: 1. 設計廠商(符合其中一項資格者): (1) 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科別:土木或水利或環境工程。 (2) 土木或水利或環境工程技師事務所 2. 施工廠商(符合其中一項資格者): (1)「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2)「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101】。 (3)「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071】。 3. 共同投標廠商應符合至少第2類(施工廠商)一項資格者以組成團隊。 4. 共同投標廠商所有成員須推派一家為代表廠商,並檢附經法院公證或民間公證人公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 5. 第1類(設計廠商)之資格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代之,且設計分包廠商須檢附經法院公證或民間公證人公證之「投標合作協議書」。前項設計分包廠商及其分包部分,於得標後非經機關同意不得變更。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其他:附加說明
(二)廠商應備文件(單獨投標廠商、共同投標廠商各成員均須繳附): 1. 營造業,應檢附下列文件影印本: (1) 營造業登記證。 (2) 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 (3) 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繳營業稅或免課稅之廠商亦可檢附免稅之規定或證明文件或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 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2. 技師事務所,應檢附下列文件影印本: (1) 有效期執業執照。 (2) 最近一期所得稅納稅證明(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 或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 技師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3. 工程技術顧問業,應檢附下列文件影印本: (1) 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 (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營業範圍列有下列一種環境工程科或土木工程科或水利工程科工程技術顧問業(以環境工程科或土木工程科或水利工程科之工程技術事項為限)之登記證。 (3) 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繳營業稅或免課稅之廠商亦可檢附免稅之規定或證明文件或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 工程技術顧問業同業公會有效期會員證明。
其他:本採購案履約地點
:高雄市前鎮區及旗津區,餘請詳閱契約規定。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領取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2. 電子領標: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3.領取招標文件之截止日倘遇本府因故停止辦公者,分別依原訂截止日期,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時間(本府不另通知)。
其他: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電子領標:新台幣 0 元。
其他:其他
: 1.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4分之1(不足1日以1日計)期限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1日採書面答覆。(詳細日期詳招標公告)。 2.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及採購注意事項規定。3.開標時間依當日件數多寡依序開標。 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子檢舉信箱procure@kcg.gov.tw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7)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其他:更正事項
*112年12月05日修正招標文件-投標須知及統包需求書及招標文件清單等,詳修正對照表,請廠商重新下載電子檔。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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