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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同本案投標須知-委託試(檢)驗項目表之試驗項目,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至116年3月31日止,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新台幣6,083萬1,000元,廠商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原契約單價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本府工務局第一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本府工務局政風室
履約期限
本契約收件期間自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在中華民國境內依法登記之公司、法人團體或大專院校,其實驗室具全國認證基金會(TAF)認可資格,除特別註記者除外,其應徵之試驗項目為通過全國認證基金會(TAF)認證核可之認證範圍(項目),且屬認證有效期間。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符合國際或國家品質管理之驗證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第1次更正公告**
1.更正「09.附件1~12」檔案中附件1、2、3、4及10部分內容及本公告招標品項第49項更正為「伸長計」,請詳閱「第1次更正公告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2.本次更正公告因不涉及重大變更並於原定截止日前5日公告,爰不延長等標期,於原訂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辦理後續相關事宜。
*收件方式及截止期限:
一、備齊本案投標須知「四十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之證明文件及其他應繳交文件,連同服務建議書乙式11份裝箱密封,並於封面清楚標示採購標的名稱及投標廠商名稱及地址。
二、本案投標截止期限為114年12月3日(星期三)下午5時止(以實際收件時間為憑)。廠商應依前述招標規定提送相關資料,並以郵遞或專人寄送達方式,於招標截止期限前送達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封套上並請註投標標的名稱、廠商名稱及地址。投標廠商投標文件一經寄(送)達本機關,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發還、作廢、撤銷或更改。
三、收件方式:
(一)專人送達:本府工務局政風室(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二)郵遞地點:高雄新興郵局第310號信箱。
四、本案洽詢電話:
(一)招標文件疑義:(07)3368333轉2256(工務局工程企劃處林小姐)。
(二)投標文件親送:(07)3368333轉2274(工務局政風室)。
五、開標日期:辦理機關於114年12月4日(星期四)上午10時整辦理投標文件審查;投標文件審查合格之廠商進入評選會,評選會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115年度本計畫預算若遭刪除或減少預算時,本採購案即無條件解除契約或依機關指示減做事項,如已簽訂且得標廠商並已執行部分事項時,除依約按實核給已執行事項之費用外,廠商不得請領任何補償或賠償,如預算遭刪減時,改以刪減後之額度為上限,並由雙方另行協議修正契約辦理之,廠商不得請求任何賠償。
*本案部份招標文件係採用ODF格式,如無法開啟相關檔案,請更新Office Word及Excel軟體至2016版本後方可支援或至https://zh-tw.libreoffice.org/
下載免費LibreOffice軟體方可開啟。
※倘截標日當日遇本機關因故停止辦公者,原訂截標期限,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本機關不另通知)。
#檢舉受理單位含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電話:07-3366673、0800-025-025 傳真:07-3313655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