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386C 已決標公告

國立高科實驗高級中等學校校舍新建工程

高雄市政府 決標日:113/11/2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趙建銘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902,572,000
原始預算
$ 2,380,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79.9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
機關代碼 3.97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7 - 教育用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葉貝羚
聯絡電話 (07)3368333#2301
機關代碼 3.97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建築工程設計科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
聯絡人 葉貝羚
聯絡電話 (07)3368333#2301
傳真號碼 (07)3314261
電子郵件信箱 abbyeh@k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350,265,881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97.4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380,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11/12
原公告日 113/11/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適用政府採購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一) 提供公共服務: 滿足高雄市轄內高雄園區、高雄第二園區(橋頭園區)、高雄第三園區(楠梓園區)之員工子女就學需求,有助於高科招商引資,並可穩定高科技人才流動率,進而提升廠商進駐率及從業員工數,提升園區產值,並強化園區生活機能。吸引國內外科技大廠及高科技人才(含海外高科技產業白領人才)進駐,建置優質教育環境,提供多元升學選擇,有效留住優秀人才,促進區域均衡發展。 (二) 教育實驗研究: 以教育實驗研究之『實驗性』目的,藉課程實驗計畫增進各領域教師研究,發展教師專業,提升教育品質,帶動南部地區教育進步,並培養國家人才,促進教育事業全方位發展。強化中外語文素養,啟發學生之潛能,以培養具備與世界各國交流之科技人才。 (三) 提倡永續發展: 以取得綠建築指標,建構生態校園為目標,配合2050淨零排放政策,朝公有新建建築物達建築能效1級或近零碳建築目標,紮根節能減碳環境教育,推動全民教育宣導及永續綠校園。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12/16 17:00
開標時間 113/12/17 09:30
開標地點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招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50,000,000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4/04/16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99新興郵局第444號信箱或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政風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 全部工程於決標日次日起1,220日曆天竣工(含設計與施工階段及取得使用執照及完成接水接電)或廠商投標時承諾日曆天竣工。(工期以日曆天核算,並以上述規定竣工期限或投標時承諾竣工期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基本資格: 1.甲等綜合營造業。 2.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 3.甲級電器承裝業。 4.建築師事務所 5.甲等冷凍空調工程業。【非共同投標成員,但需為專業分包廠商,並檢附專業分包協議書】 ■單獨投標:本採購得由甲等綜合營造業單獨投標,惟必須另尋具備上述規定資格之其他不足業種廠商,辦理專業分包,並於投標時出具「專業分包協議書」。專業分包協議書並為契約之一部分。 ■共同投標:本採購得由具備上述資格【不含5.甲等冷凍空調工程業】之廠商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4家,應以甲等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不允許同業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並於得標後共同具名簽約。共同投標廠商成員不具足上述第2至5小目規定資格之各業種廠商者,必須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三十六條第一項另尋不足業種之廠商,辦理專業分包,並於投標時出具「專業分包協議書」。共同投標廠商成員可具有二項以上業種資格。 ■ 廠商其餘資格文件詳如證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本案採最有利標,業於評選辦法列入應檢附經驗或實績證明,納入評分。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網址 1.領取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電子領標:20元。 2.電子領投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3.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其他 1.廠商對於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第六章之規定提出異議及申訴。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工程內容查詢電話:07-3368333轉2301;寄標事項查詢電話:07-3368333轉2345本處政風室)。 2.投標廠商如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較開標日後120日。 3.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規定。 4.檢舉受理單位含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5.本採購案之得標廠商(包含共同投標廠商),其負責人或合夥人不得同時為「國立高科實驗高級中等學校校舍新建工程」委託專案管理暨監造技術服務」案廠商之負責人或合夥人,且本採購案之得標廠商(包含共同投標廠商)與「國立高科實驗高級中等學校校舍新建工程」委託專案管理暨監造技術服務」案廠商,不得同時為關係企業或同一其他廠商之關係企業。 6.本案押標金抬頭請填寫: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12/1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
機關代碼 3.97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葉貝羚
聯絡電話
(07)3368333#2301
機關代碼
3.97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建築工程設計科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
聯絡人
葉貝羚
聯絡電話
(07)3368333#2301
傳真號碼
(07)3314261
電子郵件信箱
abbyeh@k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350,265,881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97.4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380,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11/12
原公告日
113/11/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適用政府採購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一) 提供公共服務: 滿足高雄市轄內高雄園區、高雄第二園區(橋頭園區)、高雄第三園區(楠梓園區)之員工子女就學需求,有助於高科招商引資,並可穩定高科技人才流動率,進而提升廠商進駐率及從業員工數,提升園區產值,並強化園區生活機能。吸引國內外科技大廠及高科技人才(含海外高科技產業白領人才)進駐,建置優質教育環境,提供多元升學選擇,有效留住優秀人才,促進區域均衡發展。 (二) 教育實驗研究: 以教育實驗研究之『實驗性』目的,藉課程實驗計畫增進各領域教師研究,發展教師專業,提升教育品質,帶動南部地區教育進步,並培養國家人才,促進教育事業全方位發展。強化中外語文素養,啟發學生之潛能,以培養具備與世界各國交流之科技人才。 (三) 提倡永續發展: 以取得綠建築指標,建構生態校園為目標,配合2050淨零排放政策,朝公有新建建築物達建築能效1級或近零碳建築目標,紮根節能減碳環境教育,推動全民教育宣導及永續綠校園。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12/16 17:00
開標時間
113/12/17 09:30
開標地點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招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50,000,000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4/04/16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99新興郵局第444號信箱或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政風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 全部工程於決標日次日起1,220日曆天竣工(含設計與施工階段及取得使用執照及完成接水接電)或廠商投標時承諾日曆天竣工。(工期以日曆天核算,並以上述規定竣工期限或投標時承諾竣工期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基本資格: 1.甲等綜合營造業。 2.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 3.甲級電器承裝業。 4.建築師事務所 5.甲等冷凍空調工程業。【非共同投標成員,但需為專業分包廠商,並檢附專業分包協議書】 ■單獨投標:本採購得由甲等綜合營造業單獨投標,惟必須另尋具備上述規定資格之其他不足業種廠商,辦理專業分包,並於投標時出具「專業分包協議書」。專業分包協議書並為契約之一部分。 ■共同投標:本採購得由具備上述資格【不含5.甲等冷凍空調工程業】之廠商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4家,應以甲等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不允許同業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並於得標後共同具名簽約。共同投標廠商成員不具足上述第2至5小目規定資格之各業種廠商者,必須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三十六條第一項另尋不足業種之廠商,辦理專業分包,並於投標時出具「專業分包協議書」。共同投標廠商成員可具有二項以上業種資格。 ■ 廠商其餘資格文件詳如證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本案採最有利標,業於評選辦法列入應檢附經驗或實績證明,納入評分。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網址
1.領取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電子領標:20元。 2.電子領投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3.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其他
1.廠商對於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第六章之規定提出異議及申訴。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工程內容查詢電話:07-3368333轉2301;寄標事項查詢電話:07-3368333轉2345本處政風室)。 2.投標廠商如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較開標日後120日。 3.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規定。 4.檢舉受理單位含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5.本採購案之得標廠商(包含共同投標廠商),其負責人或合夥人不得同時為「國立高科實驗高級中等學校校舍新建工程」委託專案管理暨監造技術服務」案廠商之負責人或合夥人,且本採購案之得標廠商(包含共同投標廠商)與「國立高科實驗高級中等學校校舍新建工程」委託專案管理暨監造技術服務」案廠商,不得同時為關係企業或同一其他廠商之關係企業。 6.本案押標金抬頭請填寫: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12/1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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