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023 已決標公告

113年度委託復康巴士人車交通接送服務

高雄市政府 決標日:112/12/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高雄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15,799,423
原始預算
$ 215,8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
機關代碼 3.9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運輸管理科楊子萱
聯絡電話 (07)2299825#505
機關代碼 3.97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
聯絡人 運輸管理科楊子萱
聯絡電話 (07)2299825#505
傳真號碼 (07)2299823
電子郵件信箱 jo1127@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如下: (一) 保留契約履約期限內擴充新臺幣3,080萬元之額度,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給付價金。 (二) 另保留後續擴充2年或增購金額上限新臺幣2億4,660萬元(2億1,580萬元+3,080萬元)之額度,增購期間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給付價金。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7.12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補助金額 215,80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2/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25 17:30
開標時間 112/12/26 11:00
開標地點 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8樓第三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30萬元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確實簽約、履約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確實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政風室或郵寄至高雄新興郵局第00670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書面通知日起開始計算至24個月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基本資格應符合下列之一: 1、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 2、公司法人(營業項目為G101011公路汽車客運業、G101021市區汽車客運業、G101031計程車客運業、G101041小客車租賃業或G101051遊覽車客運業其中之一項)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登記文件: (1)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法人登記證書。 (2)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為G101011公路汽車客運業、G101021市區汽車客運業、G101031計程車客運業、G101041小客車租賃業或G101051遊覽車客運業其中之一項)。 2、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 3、押標金繳納憑據。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總投標單及詳細價目表。 6、服務建議書乙式。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一)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二)本招標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投標廠商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規定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四)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五) 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站下載,請投標廠商注意。 (六)本案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為2人,出席人員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及出席證明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攜帶本機關發售招標文件中所附之「授權書」、「出席證明」,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得以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本局不另行通知,視同放棄前述各項權利。 (七)本案倘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故經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者,領、投標截止時間或開標時間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地點,本局不另行通知。 (八)本案為總價決標,廠商報價金額若高於本案預算金額,視為無效標。另廠商投標時應一併檢附詳細價目表,未檢附者視為不合格標。 (九)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併服務建議書乙式17份請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
機關代碼 3.97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運輸管理科楊子萱
聯絡電話
(07)2299825#505
機關代碼
3.97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
聯絡人
運輸管理科楊子萱
聯絡電話
(07)2299825#505
傳真號碼
(07)2299823
電子郵件信箱
jo1127@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如下: (一) 保留契約履約期限內擴充新臺幣3,080萬元之額度,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給付價金。 (二) 另保留後續擴充2年或增購金額上限新臺幣2億4,660萬元(2億1,580萬元+3,080萬元)之額度,增購期間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給付價金。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7.12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補助金額
215,80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2/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25 17:30
開標時間
112/12/26 11:00
開標地點
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8樓第三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30萬元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確實簽約、履約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確實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政風室或郵寄至高雄新興郵局第00670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書面通知日起開始計算至24個月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基本資格應符合下列之一: 1、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 2、公司法人(營業項目為G101011公路汽車客運業、G101021市區汽車客運業、G101031計程車客運業、G101041小客車租賃業或G101051遊覽車客運業其中之一項)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登記文件: (1)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法人登記證書。 (2)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為G101011公路汽車客運業、G101021市區汽車客運業、G101031計程車客運業、G101041小客車租賃業或G101051遊覽車客運業其中之一項)。 2、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 3、押標金繳納憑據。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總投標單及詳細價目表。 6、服務建議書乙式。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一)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二)本招標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投標廠商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規定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四)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五) 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站下載,請投標廠商注意。 (六)本案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為2人,出席人員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及出席證明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攜帶本機關發售招標文件中所附之「授權書」、「出席證明」,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得以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本局不另行通知,視同放棄前述各項權利。 (七)本案倘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故經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者,領、投標截止時間或開標時間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地點,本局不另行通知。 (八)本案為總價決標,廠商報價金額若高於本案預算金額,視為無效標。另廠商投標時應一併檢附詳細價目表,未檢附者視為不合格標。 (九)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併服務建議書乙式17份請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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