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lhsieh@k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工作需求書及「廠商報價單」中所列工項及單價,非屬一式者,均依完成履約實際供應數量給付;結算後如個別項目實作數量較契約所定數量有所增減時依原契約單價以實作數量計價,擴充後契約金額以不逾採購預算金額(含標餘款)為限;未達契約數量部分,以實作數量計價。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因屬巨額金額以上之採購,為確保機關權益,故收取履保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因屬巨額金額以上之採購,為確保機關權益,故收取履保金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人送達本局土地開發處政風室。郵遞高雄市郵政第690信箱。
履約期限
本案之履約期限為自決標次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如因機關需求要求廠商於原履約期限前提早完成,或調整各管制點期限,廠商應依機關要求之期限辦理,不得拒絕,並依契約相關規定辦理。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勞務採購契約係參酌本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最新版並依工程會採購契約範本進行修訂,以符合本採購案實際需求。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同時具有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投標時應檢附內政部核發之專業營造業登記證書供審,營業項目代碼:E103101)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投標時應檢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登記證供審,營業項目代碼:I101061)資格。
本案允許共同投標,廠商亦得單獨投標。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一、親自領標:自公告日至截標日前至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處秘書室領取(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七樓),一人限領乙份。
二、電子領投標者請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建置之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 )下載。
三、送件時間及地點:113年4月16日下午5時前專人送達本局土地開發處政風室(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七樓),逾時不受理;郵寄至高雄郵局第六九○號信箱,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
四、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因故停止上班,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開標時間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
其他:檢舉單位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六、更正公告:更正招標文件領取地點及開標地點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