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323C 已決標公告

高雄市岡山區大鵬九村社會住宅新建統包工程

高雄市政府 決標日:111/06/10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3,241,210,000
原始預算
$ 3,307,21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8.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
機關代碼 3.97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蔣孟潔
聯絡電話 (07)3368333#2318
機關代碼 3.97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建築工程設計科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
聯絡人 蔣孟潔
聯絡電話 (07)3368333#2318
傳真號碼 (07)3314261
電子郵件信箱 sophiec@k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555,387,6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97.36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307,21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6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6/10
原公告日 111/06/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適用政府採購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一、新建計畫效益目標 (一)實踐居住正義,照顧弱勢族群: 本案預計興辦至少708戶社會住宅,照顧一定所得以下、無自有住宅者之居住需求,並提供至少30%戶數予住宅法第4條規定之12類經濟或社會弱勢者,使其居住於適宜之住宅且享有尊嚴之居住環境,提供多元居住選擇。 (二)配合產業優先,創造青年回流: 本市首重產業優先政策,積極推動橋頭科學園區招商,預期引進大量就業人口。為提前因應居住需求、產業布局、落實青年宜居,選定本案基地新建社會住宅。該基地位於產業廊帶中心(北有南科路竹園區、南鄰橋頭科學園區)且基地方整、公設完備、交通便利(鄰近捷運南岡山站、台一線),期能成為周邊產業園區就業人口居住的新選擇。 (三)建立住宅典範,多元土地使用: 為避免社會住宅標籤化並提倡永續發展,本案將以取得綠建築標章、智慧建築標章、通用設計為目標,提供良好居住品質予社會住宅承租戶;本基地將至少設置一項社會福利或公共服務設施於地面層,可提供社會住宅及周邊鄰里居民多元社福機能,讓社會住宅不只是社會住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6/20 17:00
開標時間 111/06/21 09:30
開標地點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招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 50,000,000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9/19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99新興郵局第444號信箱或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政風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基本資格: (1)甲等綜合營造業 (2)建築師事務所 (3)甲級電器承裝商 (4)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 2. 本工程允許單獨投標或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 (1)單獨投標:符合本點所列所有廠商基本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2)共同投標:允許同業異業共同投標,家數以5家為上限(共同投標團隊中,同業共同投標僅限營造廠,家數以3家為上限,建築師事務所限1家)。 不論投標廠商組成為何,均以甲等綜合營造業廠商為代表廠商,且代表廠商所占契約金額比例,應為所有共同投標成員中最高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領取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電子領標費用:20元。 2.電子領投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3.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4.疫情期間請廠商配合事項如下: (1)招標文件一律採電子領標方式,取消紙本文件販賣。 (2)投標文件之投遞方式盡量以郵寄方式送達80099新興郵局第444號信箱,避免親自投標與人接觸增加感染風險。 (3)履約保證金收取方式一律採郵寄方式辦理,退還亦同。另押標金之退還亦採郵寄方式辦理。
其他 1.廠商對於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第六章之規定提出異議及申訴。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工程內容查詢電話:07-3368333轉2318;寄標事項查詢電話:07-3368333轉2345本處政風室)。 2.投標廠商如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較開標日後90日。 3.履約期限:竣工期限 (工期以日曆天核算,並以下列規定竣工期限或投標時承諾竣工期限較短者為訂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次日起1,440日曆天內竣工(含設計與施工階段及取得使用執照及完成接水接電)或廠商投標時承諾 日曆天竣工。 4.本案經評選獲選第二名、第三名並平均分數達合格分數75分以上分別發予獎勵金20萬元及10萬元。。 5.本案經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調整基本設計內容後,戶數為625戶,總樓地板面積約19336坪,樓層改為南基地:地下2層地上12層、北基地:地下2層地上12層(詳招標文件-統包工程需求說明書附件)。 6.本案押標金抬頭請填寫: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7.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規定。 8.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更正事項: 1.本案更正公告依疑義回覆表修正招標文件「A-01本招標文件電子目錄檔、C-01統包工程採購契約、C-04投標須知、C-06.統包工程需求說明書、E-01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F-03 證件封(參考用)」,補充「I-03-岡山社宅疑義回覆表-111-06-09」。 2.投標期限延長至111年6月20日下午17時止。開標日期改為111年6月21日上午9時30分開標。 3.押標金有效期延長至111年9月19日。 4.已下載電子檔之廠商,請再行重新下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傳真:07-3315313)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6/2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
機關代碼 3.97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蔣孟潔
聯絡電話
(07)3368333#2318
機關代碼
3.97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建築工程設計科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
聯絡人
蔣孟潔
聯絡電話
(07)3368333#2318
傳真號碼
(07)3314261
電子郵件信箱
sophiec@k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555,387,6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97.36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307,21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6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6/10
原公告日
111/06/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適用政府採購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一、新建計畫效益目標 (一)實踐居住正義,照顧弱勢族群: 本案預計興辦至少708戶社會住宅,照顧一定所得以下、無自有住宅者之居住需求,並提供至少30%戶數予住宅法第4條規定之12類經濟或社會弱勢者,使其居住於適宜之住宅且享有尊嚴之居住環境,提供多元居住選擇。 (二)配合產業優先,創造青年回流: 本市首重產業優先政策,積極推動橋頭科學園區招商,預期引進大量就業人口。為提前因應居住需求、產業布局、落實青年宜居,選定本案基地新建社會住宅。該基地位於產業廊帶中心(北有南科路竹園區、南鄰橋頭科學園區)且基地方整、公設完備、交通便利(鄰近捷運南岡山站、台一線),期能成為周邊產業園區就業人口居住的新選擇。 (三)建立住宅典範,多元土地使用: 為避免社會住宅標籤化並提倡永續發展,本案將以取得綠建築標章、智慧建築標章、通用設計為目標,提供良好居住品質予社會住宅承租戶;本基地將至少設置一項社會福利或公共服務設施於地面層,可提供社會住宅及周邊鄰里居民多元社福機能,讓社會住宅不只是社會住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6/20 17:00
開標時間
111/06/21 09:30
開標地點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招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 50,000,000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9/19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99新興郵局第444號信箱或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政風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基本資格: (1)甲等綜合營造業 (2)建築師事務所 (3)甲級電器承裝商 (4)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 2. 本工程允許單獨投標或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 (1)單獨投標:符合本點所列所有廠商基本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2)共同投標:允許同業異業共同投標,家數以5家為上限(共同投標團隊中,同業共同投標僅限營造廠,家數以3家為上限,建築師事務所限1家)。 不論投標廠商組成為何,均以甲等綜合營造業廠商為代表廠商,且代表廠商所占契約金額比例,應為所有共同投標成員中最高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領取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電子領標費用:20元。 2.電子領投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3.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4.疫情期間請廠商配合事項如下: (1)招標文件一律採電子領標方式,取消紙本文件販賣。 (2)投標文件之投遞方式盡量以郵寄方式送達80099新興郵局第444號信箱,避免親自投標與人接觸增加感染風險。 (3)履約保證金收取方式一律採郵寄方式辦理,退還亦同。另押標金之退還亦採郵寄方式辦理。
其他
1.廠商對於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第六章之規定提出異議及申訴。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工程內容查詢電話:07-3368333轉2318;寄標事項查詢電話:07-3368333轉2345本處政風室)。 2.投標廠商如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較開標日後90日。 3.履約期限:竣工期限 (工期以日曆天核算,並以下列規定竣工期限或投標時承諾竣工期限較短者為訂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次日起1,440日曆天內竣工(含設計與施工階段及取得使用執照及完成接水接電)或廠商投標時承諾 日曆天竣工。 4.本案經評選獲選第二名、第三名並平均分數達合格分數75分以上分別發予獎勵金20萬元及10萬元。。 5.本案經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調整基本設計內容後,戶數為625戶,總樓地板面積約19336坪,樓層改為南基地:地下2層地上12層、北基地:地下2層地上12層(詳招標文件-統包工程需求說明書附件)。 6.本案押標金抬頭請填寫: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7.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規定。 8.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更正事項: 1.本案更正公告依疑義回覆表修正招標文件「A-01本招標文件電子目錄檔、C-01統包工程採購契約、C-04投標須知、C-06.統包工程需求說明書、E-01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F-03 證件封(參考用)」,補充「I-03-岡山社宅疑義回覆表-111-06-09」。 2.投標期限延長至111年6月20日下午17時止。開標日期改為111年6月21日上午9時30分開標。 3.押標金有效期延長至111年9月19日。 4.已下載電子檔之廠商,請再行重新下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傳真:07-3315313)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6/2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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