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248C 已決標公告

高齡整合長期照護中心新建工程(建築部分)

高雄市政府 決標日:106/03/2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瑞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62,000,000
原始預算
$ 465,590,764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2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
機關代碼 3.97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郭彥彰
聯絡電話 (07)3368333#2318
機關代碼 3.97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
聯絡人 郭彥彰
聯絡電話 (07)3368333#2318
傳真號碼 (07)3314261
電子郵件信箱 kuo0326@k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97.14.1高雄市立民生醫院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3/29
原公告日 106/03/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詳如其他附加說明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如其他附加說明欄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4/06 17:00
開標時間 106/04/07 09:30
開標地點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招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 20,000,000 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7/06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市郵局第○○四四四號信箱或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政風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其他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考量本處工程案件特性及施工履約執行方式,為求周全,故採用本處訂定之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內政部登記合格之 甲 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本案依採購案件特性及實際需要,謹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二條規定訂定基本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領取招標檔採郵購、面購、電子領標三種方式辦理,親購:350元、郵購:550元、電子領標:20元,以現金、郵政匯票購買,一張郵政匯票限領一件案號一份招標文件。 2.郵購者應自政府採購公報刊登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另紙書寫個人姓名、住址、電話及標的名稱,連同現金或郵政匯票裝封並以郵遞寄高雄郵局第00444號信箱。 3.面購者應自政府採購公報刊登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至本處寄領標收件處洽領。 4.以上前二項郵購、面購,領取招標文件之截止日倘遇本處因故停止辦公者,分別依原訂截止日期,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時間(本處不另通知)。 5.電子領投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其他 1.廠商對於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第六章之規定提出異議及申訴。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工程內容查詢電話:07-3368333轉2318;寄標事項查詢電話:07-3368333轉2341寄領標收件處)。 2.投標廠商如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較開標日後90日。 3.履約期限:全部工程於開工之日起限690日曆天完工或乙方投標時承諾完工期限較短者。 4.本案押標金抬頭請填寫: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5.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規定。 6.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更正事項 本次補充「地基調查報告書」、「樓地板面積計算表」、「廠商釋疑回覆資料」及修正「A-01 本招標文件電子目錄檔」等招標文件。已下載電子檔之廠商請重新下載,另已購買招標文件紙本之廠商請至本處更換。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4/0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
機關代碼 3.97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郭彥彰
聯絡電話
(07)3368333#2318
機關代碼
3.97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
聯絡人
郭彥彰
聯絡電話
(07)3368333#2318
傳真號碼
(07)3314261
電子郵件信箱
kuo0326@k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97.14.1高雄市立民生醫院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3/29
原公告日
106/03/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詳如其他附加說明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如其他附加說明欄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4/06 17:00
開標時間
106/04/07 09:30
開標地點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招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 20,000,000 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7/06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市郵局第○○四四四號信箱或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政風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其他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考量本處工程案件特性及施工履約執行方式,為求周全,故採用本處訂定之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內政部登記合格之 甲 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本案依採購案件特性及實際需要,謹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二條規定訂定基本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領取招標檔採郵購、面購、電子領標三種方式辦理,親購:350元、郵購:550元、電子領標:20元,以現金、郵政匯票購買,一張郵政匯票限領一件案號一份招標文件。 2.郵購者應自政府採購公報刊登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另紙書寫個人姓名、住址、電話及標的名稱,連同現金或郵政匯票裝封並以郵遞寄高雄郵局第00444號信箱。 3.面購者應自政府採購公報刊登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至本處寄領標收件處洽領。 4.以上前二項郵購、面購,領取招標文件之截止日倘遇本處因故停止辦公者,分別依原訂截止日期,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時間(本處不另通知)。 5.電子領投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其他
1.廠商對於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第六章之規定提出異議及申訴。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工程內容查詢電話:07-3368333轉2318;寄標事項查詢電話:07-3368333轉2341寄領標收件處)。 2.投標廠商如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較開標日後90日。 3.履約期限:全部工程於開工之日起限690日曆天完工或乙方投標時承諾完工期限較短者。 4.本案押標金抬頭請填寫: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5.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規定。 6.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更正事項
本次補充「地基調查報告書」、「樓地板面積計算表」、「廠商釋疑回覆資料」及修正「A-01 本招標文件電子目錄檔」等招標文件。已下載電子檔之廠商請重新下載,另已購買招標文件紙本之廠商請至本處更換。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4/0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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