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johnny58@kcg.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2-1號4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2-1號2樓秘書室
履約期限
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1月20日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未檢附者為不合格標,營業項目:醫事檢驗機構或醫療院所設有醫事檢驗部門者):
(ㄧ)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全民健康保險特約成人健檢醫療機構契約公文等相關證明文件。
2.開業執照。
(二)與本局老人健康檢查系統電腦連線登錄之資訊設備切結書、保密與責任條款、使用資訊安全保密切結書。
(三)各項檢驗設備證明文件(若無該項檢驗設備,應提供委託契約醫療院所契約書影本及委託醫事檢驗機構之上開各項檢驗設備證明文件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受理廠商檢舉之檢舉電話及信箱: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