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1201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委託人力保全服務勞務採購案

高雄市立大寮幼兒園 決標日:105/12/2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源川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07,200
原始預算
$ 312,048
底價金額
$ 307,2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立大寮幼兒園
機關代碼 3.97.9.8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3 - 調查及保安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陳麗琴
聯絡電話 (07)7884206
機關代碼 3.97.9.81
單位名稱 總務組
機關地址 831高雄市大寮區上寮里上寮路208-25號
聯絡人 陳麗琴
聯絡電話 (07)7884206
傳真號碼 (07)7877409
電子郵件信箱 evita923@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期滿前1個月內由得標廠商向本校提出續約之請求,經本園審議同意後得續約1年,續約請求次數以1次為限。以原價格、原條件辦理後續擴充,擴充金額以新臺幣312,048元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7.4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312,048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27 17:00
開標時間 105/12/28 10:00
開標地點 大寮幼兒園地下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1高雄市大寮區上寮里上寮路208-2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未受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刊登於採購公報內及未受停業 處分之廠商. 二、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三、有效期限公會會員證影本. 四、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 (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若廠商具備免稅者請檢附相關文件) 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電子領標: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作業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 2.開標日遇天然災害或颱風來襲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規定期限前依採購法四十一條及七十五條以書面向本機關請求釋疑。 4.機關審查廠商投標文件,發現其內容有不明確之情形時,得通知投標廠商提出說明,若因可歸責於投標廠商事由而無法通知其提出說明,致其權益受損,投標廠商應自行負責,但上述說明不包括標價等重大事項。 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6.申訴單位: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7-3315313;傳真:07-3312313: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立大寮幼兒園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2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9.81
聯絡人
陳麗琴
聯絡電話
(07)7884206
機關代碼
3.97.9.81
單位名稱
總務組
機關地址
831高雄市大寮區上寮里上寮路208-25號
聯絡人
陳麗琴
聯絡電話
(07)7884206
傳真號碼
(07)7877409
電子郵件信箱
evita923@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期滿前1個月內由得標廠商向本校提出續約之請求,經本園審議同意後得續約1年,續約請求次數以1次為限。以原價格、原條件辦理後續擴充,擴充金額以新臺幣312,048元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7.4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312,048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27 17:00
開標時間
105/12/28 10:00
開標地點
大寮幼兒園地下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1高雄市大寮區上寮里上寮路208-2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未受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刊登於採購公報內及未受停業 處分之廠商. 二、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三、有效期限公會會員證影本. 四、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 (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若廠商具備免稅者請檢附相關文件) 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電子領標: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作業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 2.開標日遇天然災害或颱風來襲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規定期限前依採購法四十一條及七十五條以書面向本機關請求釋疑。 4.機關審查廠商投標文件,發現其內容有不明確之情形時,得通知投標廠商提出說明,若因可歸責於投標廠商事由而無法通知其提出說明,致其權益受損,投標廠商應自行負責,但上述說明不包括標價等重大事項。 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6.申訴單位: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7-3315313;傳真:07-3312313: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立大寮幼兒園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2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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