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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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46高雄市杉林區大愛里和氣街15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含於本招標文件之營利事業(須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或自然人(檢附身分證影本)。
(二)應附資格證件:得以影本加蓋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印章代替,執行業務所得納稅證明:由稅捐機關開立最近年度或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
(三)資格證件除投標聲明書、切結書及印文單須有廠商及負責人簽章之正本外,其餘證件得為影本。投標廠商宜將所有證件按順序由上而下附於本校核發之資格證件審查表後裝訂,並裝入不透明信封内密封,其外請標示「資格封」字樣,並書明廠商名稱、地址、標的名稱及採購案號,再隨同規格封之裝封規定辦理。
(四)其他招標文件規定事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政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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