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849高雄市那瑪夏區瑪雅里平和巷220號
電子郵件信箱
angai.wang@g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49高雄市那瑪夏區瑪雅里平和巷22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專人購領:請於上班日0800~1630時間內逕至本校總務處事務組洽購:文件工本費新台幣100元整。2、郵遞購領:寄本校-高雄市那瑪夏區瑪雅里平和巷220號總務處事務組,請附工本費匯票(受款人高雄市那瑪夏區民權國民小學)回郵100元郵票,註明標案名稱並自行注意時效。3、電子領標:詳政府採購電子領標作業規定。
開標地點
849高雄市那瑪夏區瑪雅里平和巷22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49高雄市那瑪夏區瑪雅里平和巷220號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7日內開工,開工後30日曆天竣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依法完成公司或商業登記,且營業項目中應包含下列任一項或與本案
性質相符之業務:
1. 裝修工程業
2. 木作工程業
3. 地板鋪設工程業
4. 營造業(丙等級〔含〕以上)
5. 土木包工業
(二)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三)檢附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
(四)若為合作社,應依《合作社法》相關規定,並檢附立案證明及章程,
且章程之業務項目須涵蓋本採購內容。
(五)廠商近三年內未曾被政府機關公告停權或列入拒絕往來名單。
(六)曾承攬木地板或塑木地板施工、修繕相關工程至少一件以上之實績,並檢附驗收或結案證明文件。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那瑪夏區民權國民小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