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849高雄市那瑪夏區達卡努瓦里大光巷7鄰159號
電子郵件信箱
angai581020@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49高雄市那瑪夏區達卡努瓦里大光巷7鄰15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購領:請於上班日0800~1630時間內逕至本校總務處事務組洽購:文件工本費新台幣200元整。 2、郵遞購領:寄本校高雄市那瑪夏區達卡努瓦里大光巷159號總務處事務組,請附工本費匯票(受款人高雄市那瑪夏區民生國民小學)、回郵100元郵票,註明標案名稱並自行注意時效。 3、電子領投標:詳「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作業規定」http://web.pcc.gov.tw。
開標地點
849高雄市那瑪夏區達卡努瓦里大光巷7鄰159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49高雄市那瑪夏區達卡努瓦里大光巷7鄰159號
廠商資格摘要
內政部登記合格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登記合格之本市(或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或其他相關行業。
附加說明
(一)投標須知補充
1、投標廠商應自動依照公告之時間及地點,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授權書(如招標文件中)」之委託代理人,攜帶身份證件及印章前往,並依機關要求出示之。委託代理授權書的填寫及使用依授權書中所載。
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及第57條規定,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另若投標廠商已到場而未攜帶合格之委託代理授權書,則是同未到場,即放棄減價、比減價及其他有關之權益之權利,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3、標價超過預算者(新台幣1,384,049元整)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
4、若有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2條情事須抽籤決標時,將由機關依標單編號製抽籤紙,當場由廠商按照標封編號順序抽籤決定得標廠商,不在場廠商由主持人開標人按標封編號順序代為抽取來決定決標廠商,廠商不得有異議。
5、投標廠商寄送達之標函,經機關審查時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無效標(或不合格標):
(1)同一廠商投寄二份以上標函者;屬於同一廠商之二個以上分支機構、或廠商與其分之機構者,就本標購案分別投標。
(2)外封套封面未書寫廠商名稱及(或)地址者。
(3)標封逾越規定時間寄(送)達者。
(4)投標文件未依本須知規定辦理投標者。
(5)未符合本須知第六十四條所規定投標資格者。
(6)未依據本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及第七十八條規定檢附所有投標文件(資料)者。
(7)投標廠商聲明書未依格式填寫完整,或聲明內容不符,或未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者。
(8)招標文件規定應提出分包廠商者,廠商投標文件所提出之分包廠商,於截止投標或截止收件期限前,係屬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一項規定期間內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之廠商者。
(9)有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者。
A、未依招標文見之規定投標。
B、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
C、借用或冒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或以偽造、變造之文件投標。
D、偽造或變造投標文件。
E、不同投標廠商間之投標文件內容有重大異常關聯者。
F、第一百零三條第一項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之情形。
G、其他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
(二)工程施作介面補充:本案與本校「運動場及綜合球場整修工程」部分施工位置重疊,兩者施工時,需依兩造工程工序特性,相互協調配合施作。
(三)招標公告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7)3366673、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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