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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鳳山區瑞興國民小學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博愛路27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博愛路271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國內廠商其營業項目登記為旅行業或其相關行業。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交通部觀光局核發之執照。
(2)營利事業登記證明。
(3)有效期之公會會員證明。
(4)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不及提出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或復業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免課稅之廠商請檢附稅捐主管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或開標前2個月內核發之無欠稅證明文件。
(5)原住民廠商應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出具之6個月內有效證明文件﹐原住民個人或獨資另附戶籍謄本。(請廠商自行裝於乙標封內)
(以上證件所有影本,均需註明與正本相符無誤,加蓋得標廠商、負責人大小章)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資格標:民國109年06月09日09時00分;本校二樓視廳教室。
(2)評審委員會議時間:民國109年06月09日10時00分;本校二樓多功能教室。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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