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849高雄市那瑪夏區達卡努瓦里大光巷230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所2樓會議室(849高雄市那瑪夏區達卡努瓦里大光巷23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49高雄市那瑪夏區達卡努瓦里大光巷230號
履約期限
於決標日起至路跑活動辦結(108/5/18)後30個日曆天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 體
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
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
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
(二)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
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
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
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
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
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
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
之查復表代之。
附加說明
1. 決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及第52條第一項第3款(準用)規定辦理。
2.本案資格審查合格廠商之評選時間地點為:108年4月9日下午2時假本所二樓會議室舉行。
3.開標日因故放假或遇天災無法開標,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
4.開標不另行通知.遇比減價情形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減價權利。
5.廠商標價倘有採購法第五十八條之情形,須當場限期說明者,務必到場。
6.補充高雄市政風處檢舉資訊: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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