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849高雄市那瑪夏區達卡努瓦里大光巷230號
電子郵件信箱
lua0131@kcg.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49高雄市那瑪夏區達卡努瓦里大光巷23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49高雄市那瑪夏區達卡努瓦里大光巷230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符合政府採購法第8條所稱之廠商,無不良紀錄(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管理顧問或農產業相關行業,或具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其營業項目列有農業或企業管理服務與本案相關者;投標廠商有經機關或其他政府機關登錄公告為拒絕往來或遭相關主管機關停業處分期間者,不得投標。
其他:附加說明
1.本案資格審查合格廠商之評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開標日因故放假或遇天災無法開標,則恢復至上班日舉行。
3.開標不另行通知。
4.廠商標價倘有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之情形,須當場限期說明者,務必到場。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那瑪夏區公所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