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849高雄市那瑪夏區達卡努瓦里大光巷230號
電子郵件信箱
qwer854591@g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49高雄市那瑪夏區達卡努瓦里大光巷23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49高雄市那瑪夏區達卡努瓦里大光巷230號
履約期限
應於決標日翌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0日曆天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另如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
,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
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1)廠商登記或設立証明(1.公司或行號 2.前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証明文件得提供機關「一般廣告服務業、藝文服
務業、油漆工程業景觀、內政部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
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資格審查合格廠商之評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開標日因故放假或遇天災無法開標,則恢復至上班日舉行。
3.開標不另行通知。
4.廠商標價倘有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之情形,須當場限期說明者,務必到場。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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