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849高雄市那瑪夏區達卡努瓦里大光巷230號
電子郵件信箱
izan175@k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未來增購之權利,增購項目以本契約條件及價金(單價)續約核算付款,金額上限新臺幣1,000,000元,期間至本契約履約期限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49高雄市那瑪夏區達卡努瓦里大光巷23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49高雄市那瑪夏區達卡努瓦里大光巷230號
履約期限
應於決標日次日起依機關派工所定期限開工、竣工。履約期限至112年10月31日或契約金額上限用罄止。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 押標金票據(或繳納之收據)。
2. 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
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3. 各該業許可登記證。
4. 有效期公會會員證。
5. 投標廠商聲明書。
6. 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
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
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
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
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
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
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
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
查復表代之)。
7. 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之切結書。
附加說明
1.開標日因故放假或遇天災無法開標,則恢復至上班日舉行。
2.開標不另行通知,遇比減價情形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減價權利。
3.廠商標價倘有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之情形,須當場限期說明者,務必到場。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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