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849高雄市那瑪夏區達卡努瓦里大光巷230號
電子郵件信箱
qqfat520@k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新臺幣140萬元,擴充期間自112年7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或原有預算金額已用罄即啟用擴充條款。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所會議室(高雄市那瑪夏區達卡努瓦里大光巷230號2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所秘書室(高雄市那瑪夏區達卡努瓦里大光巷230號)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至112年6月30日止或原有契約已達履約期限,增加擴充期間自112年7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基本資格: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2.立案登記合格之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
所。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能提供與技術有關(詳契約書第2條所列類別)之可行性研究、規劃、設計、監造、專案管理或其他服務之廠商。(請注意本須知第五十五條、七十六條之規定)
(二)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應另行檢附經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登記證及同業公會會員證。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填具「投標廠商聲明書」,須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未依此規定辦理者視同無效)。
5.檢附111-112年度那瑪夏全區委託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服務案(開口契約-2)- 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之內容公司所具備項目。
附加說明
1.決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及第52條第一項第3款(準用)規定辦理。
2.本案資格審查合格廠商之評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開標日因故放假或遇天災無法開標,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
4.開標不另行通知,遇比減價情形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減價權利。
5.廠商標價倘有採購法第五十八條之情形,須當場限期說明者,務必到場。
6.補充高雄市政風處檢舉資訊: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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