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24 已決標公告

歷年公文檔案轉檔滙出作業勞務採購案

高雄市桃源區公所 決標日:111/11/2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光熹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02,110
原始預算
$ 41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8.0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桃源區公所
機關代碼 3.97.8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3 - 資料處理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吳聿安
聯絡電話 (07)6861132#313
機關代碼 3.97.87
單位名稱 高雄市桃源區公所
機關地址 848高雄市桃源區桃源村北進巷1號
聯絡人 吳聿安
聯絡電話 (07)6861132#313
傳真號碼 (07)6861004
電子郵件信箱 starwave@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1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11/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桃源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1/30 09:00
開標時間 111/11/30 10:00
開標地點 高雄市桃源區公所二樓會議室(高雄市桃源區桃源里北進巷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或逕送848高雄市桃源區桃源村北進巷1號高雄市桃源區公所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桃源區(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2年11月30日前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依法核准設立或登記立案且合法納稅之業者經合法立案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營利事業機構及人民團體組織等,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 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 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書。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經開標資格合格廠商於當日辦理評審作業。 2.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3.其餘規定詳招標文件。 4.開標日因故放假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 5.請投摽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桃源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局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11/30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87
聯絡人
吳聿安
聯絡電話
(07)6861132#313
機關代碼
3.97.87
單位名稱
高雄市桃源區公所
機關地址
848高雄市桃源區桃源村北進巷1號
聯絡人
吳聿安
聯絡電話
(07)6861132#313
傳真號碼
(07)6861004
電子郵件信箱
starwave@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1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11/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桃源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1/30 09:00
開標時間
111/11/30 10:00
開標地點
高雄市桃源區公所二樓會議室(高雄市桃源區桃源里北進巷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或逕送848高雄市桃源區桃源村北進巷1號高雄市桃源區公所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桃源區(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2年11月30日前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依法核准設立或登記立案且合法納稅之業者經合法立案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營利事業機構及人民團體組織等,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 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 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書。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經開標資格合格廠商於當日辦理評審作業。 2.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3.其餘規定詳招標文件。 4.開標日因故放假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 5.請投摽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桃源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局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11/3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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