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865842@k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45高雄市內門區內門里內門2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台幣伍佰元整,每人限購乙份。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45高雄市內門區內門里內門20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基本資格:經政府登記合格得供售或派送報紙之相關廠商。
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及投標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已公告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押標金
5.標單正本
6.退還押標金申請書正本(可於申請退還時提出)
7.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8.切結書1正本(投標廠商,投標時檢附。)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付款方式:每月1期分12期驗收合格後付款,由本所依請款程序核撥付清。
2.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
3.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4.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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