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A013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甲仙區土石流防災重機械待命採購(開口契約)

高雄市甲仙區公所 決標日:111/02/2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日興土木包工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50,000
原始預算
$ 1,100,000
底價金額
$ 1,05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甲仙區公所
機關代碼 3.97.8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振揚
聯絡電話 (07)6751002#24
機關代碼 3.97.83
單位名稱 高雄市甲仙區公所
機關地址 847高雄市甲仙區和安里中山路50號
聯絡人 吳振揚
聯絡電話 (07)6751002#24
傳真號碼 (07)6753103
電子郵件信箱 newrc82@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1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45.5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
補助金額 1,1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2/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甲仙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47高雄市甲仙區和安里中山路5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本所秘書室出納現金繳納5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3/01 17:30
開標時間 111/03/02 10:00
開標地點 847高雄市甲仙區和安里中山路50號2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47高雄市甲仙區和安里中山路5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11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資格:丙等以上營造業或設籍本市及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 (2)廠商應備文件:。 ■土木或營造業登記證。(如屬其他許可業請另行註明,非屬許可 業免附)(應經相關主管機關核准或完成登記始得營業之行業, 為許可業) ■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 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 ■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 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 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 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 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 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親自購領者應當面點清,如有缺頁或未蓋招標專用章時應即要求補正;通訊購領者應於截標日前至原購領機關更正。2.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所。3.請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53、54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價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或中途離席,依通知期限10分鐘〈以開標主持人通知開始計時〉內未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4.本採購案檢舉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7)331-3743 傳真:(07)331-3655地址:80203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5.其他請詳參招標須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甲仙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01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8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振揚
聯絡電話
(07)6751002#24
機關代碼
3.97.83
單位名稱
高雄市甲仙區公所
機關地址
847高雄市甲仙區和安里中山路50號
聯絡人
吳振揚
聯絡電話
(07)6751002#24
傳真號碼
(07)6753103
電子郵件信箱
newrc82@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1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45.5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
補助金額
1,1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2/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甲仙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47高雄市甲仙區和安里中山路5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本所秘書室出納現金繳納5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3/01 17:30
開標時間
111/03/02 10:00
開標地點
847高雄市甲仙區和安里中山路50號2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47高雄市甲仙區和安里中山路5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11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資格:丙等以上營造業或設籍本市及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 (2)廠商應備文件:。 ■土木或營造業登記證。(如屬其他許可業請另行註明,非屬許可 業免附)(應經相關主管機關核准或完成登記始得營業之行業, 為許可業) ■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 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 ■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 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 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 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 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 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親自購領者應當面點清,如有缺頁或未蓋招標專用章時應即要求補正;通訊購領者應於截標日前至原購領機關更正。2.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所。3.請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53、54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價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或中途離席,依通知期限10分鐘〈以開標主持人通知開始計時〉內未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4.本採購案檢舉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7)331-3743 傳真:(07)331-3655地址:80203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5.其他請詳參招標須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甲仙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01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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