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D003 已決標公告

高雄市歷史建築六龜區稇源商店支店因應計畫改善工程

高雄市六龜區公所 決標日:113/11/0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力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21,211
原始預算
$ 1,267,123
底價金額
$ 1,260,000
決標折數
96.9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六龜區公所
機關代碼 3.97.8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呂良彥/蘇慧嫺
聯絡電話 (07)6892100#66/83
機關代碼 3.97.82
單位名稱 高雄市六龜區公所
機關地址 844高雄市六龜區大津里大津33號
聯絡人 呂良彥/蘇慧嫺
聯絡電話 (07)6892100#66/83
傳真號碼 (07)6891146
電子郵件信箱 noodles@kcg.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113D003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1/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六龜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44高雄市六龜區大津里大津3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工本費200元,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1/14 17:00
開標時間 113/11/15 14:00
開標地點 844高雄市六龜區大津里大津3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44高雄市六龜區大津里大津3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60 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依據「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1條及第12條規定擇定投標廠商承包招標標的有關之專業人力證明,本案需聘任工地負責人、傳統匠師人力,並檢具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及擬聘用各類人員名冊(詳表1): (一)工地負責人(該人員於施工期間,並應確實到場執行業務),應具備下列資格,並檢具資格證明文件影本(詳表2): 具有下列實務工程經驗: 1.累積二年以上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 2.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 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3.古蹟修復工程經費達新台幣五千萬元以上者,並領有營造業法所定工地主任執業證。 (一) 傳統匠師:本工程需聘任之傳統匠師為:泥作匠師, 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並檢具資格證明文件影本(詳表3): 1.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九十六條第三項規定,經主管機關認定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者。(須檢附名錄影本以供查考)。 2.屬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工匠名錄所列之匠師者。(須檢附名錄影本以供查考)。 3.其他具有相當傳統技術及成果,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公告者。 (二) 廠商擬聘用工地負責人及傳統匠師切結同意書(詳表4)。 (三) 廠商擬聘用工地負責人及傳統匠師身分證浮貼表(詳表5)。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文件工本費200元.1.寄高雄市六龜區公所、請附工本費匯票(受款人高雄市六龜區公所)及回郵100元郵票註明標案名稱並自行注意時效.2.上班時間內親至本所秘書室、農建課購領.3.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工本費100元,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規定繳費
其它 1.開標日因故放假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 2.開標不另行通知,遇比減價情形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減價權利。 3.本案公告預算單價,按決標總價與本所預算總價之標比調整契約各項單價。 4. .廠商投標時,特別注意本案招標須知無效標之認定。 5.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地址:80203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高雄郵政第2299號信箱、電話(07)337-3660、傳真:(07)331-3655) 高雄市六龜區公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7)6895495、傳真:(07)6895495 6.餘請詳閱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及更正公告事項以維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六龜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11/1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8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呂良彥/蘇慧嫺
聯絡電話
(07)6892100#66/83
機關代碼
3.97.82
單位名稱
高雄市六龜區公所
機關地址
844高雄市六龜區大津里大津33號
聯絡人
呂良彥/蘇慧嫺
聯絡電話
(07)6892100#66/83
傳真號碼
(07)6891146
電子郵件信箱
noodles@kcg.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113D003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1/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六龜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44高雄市六龜區大津里大津3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工本費200元,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1/14 17:00
開標時間
113/11/15 14:00
開標地點
844高雄市六龜區大津里大津3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44高雄市六龜區大津里大津3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60 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依據「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1條及第12條規定擇定投標廠商承包招標標的有關之專業人力證明,本案需聘任工地負責人、傳統匠師人力,並檢具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及擬聘用各類人員名冊(詳表1): (一)工地負責人(該人員於施工期間,並應確實到場執行業務),應具備下列資格,並檢具資格證明文件影本(詳表2): 具有下列實務工程經驗: 1.累積二年以上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 2.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 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3.古蹟修復工程經費達新台幣五千萬元以上者,並領有營造業法所定工地主任執業證。 (一) 傳統匠師:本工程需聘任之傳統匠師為:泥作匠師, 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並檢具資格證明文件影本(詳表3): 1.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九十六條第三項規定,經主管機關認定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者。(須檢附名錄影本以供查考)。 2.屬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工匠名錄所列之匠師者。(須檢附名錄影本以供查考)。 3.其他具有相當傳統技術及成果,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公告者。 (二) 廠商擬聘用工地負責人及傳統匠師切結同意書(詳表4)。 (三) 廠商擬聘用工地負責人及傳統匠師身分證浮貼表(詳表5)。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文件工本費200元.1.寄高雄市六龜區公所、請附工本費匯票(受款人高雄市六龜區公所)及回郵100元郵票註明標案名稱並自行注意時效.2.上班時間內親至本所秘書室、農建課購領.3.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工本費100元,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規定繳費
其它
1.開標日因故放假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 2.開標不另行通知,遇比減價情形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減價權利。 3.本案公告預算單價,按決標總價與本所預算總價之標比調整契約各項單價。 4. .廠商投標時,特別注意本案招標須知無效標之認定。 5.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地址:80203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高雄郵政第2299號信箱、電話(07)337-3660、傳真:(07)331-3655) 高雄市六龜區公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7)6895495、傳真:(07)6895495 6.餘請詳閱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及更正公告事項以維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六龜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11/1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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