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44高雄市六龜區大津里大津3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工本費200元,餘詳附加說明。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寄六龜郵局第20號信箱 2.上班時間送本所秘書室(844高雄市六龜區大津里大津33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12年11月30日止或經費用罄時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基本資格:
1、未受停業權處分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本市(或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應經相關主管機關核准或完成登記始得營業之行業,為許可業) 。
2、 環保服務業(建築物清潔服務業、廢棄物清除業、廢棄物處理業、廢棄物清理業等)。
3、 園藝服務業。
(二)應備文件:
(1) 土木或營造業登記證。(如屬其他許可業請另行註明,非屬許可業免附)(應經相關主管機關核准或完成登記始得營業之行業,為許可業) 。
(2) 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
(3) 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 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文件工本費200元.1.寄高雄市六龜區公所、請附工本費匯票(受款人高雄市六龜區公所)及回郵100元郵票註明標案名稱並自行注意時效.2.上班時間內親至本所秘書室購領.3.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工本費100元,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規定繳費
其它
1.開標日因故放假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
2.開標不另行通知,遇比減價情形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減價權利。
3.廠商投標時,特別注意本案招標須知無效標之認定。
4.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地址:80203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高雄郵政第2299號信箱、電話(07)337-3660、傳真:(07)331-3655)
高雄市六龜區公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7)6895495、傳真:(07)6895495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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