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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thuste@k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44高雄市六龜區六龜里民治路1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工本費200元,餘詳附加說明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44高雄市六龜區六龜里民治路18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及應備文件:
(1)廠商資格摘要:應領有環境用藥販賣業許可執照之廠商業者或環境用藥製造之廠商。
(2)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2-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4.13日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2-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屬法定免稅之廠商免附,惟請檢附相關免稅證明文件。)納稅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2-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文件工本費200元.1.寄高雄市六龜區公所、請附工本費匯票(受款人高雄市六龜區公所)及回郵100元郵票註明標案名稱並自行注意時效.2.上班時間內親至本所秘書室購領.3.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工本費100元,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規定繳費
其它
1.開標日因故放假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
2.開標不另行通知,遇比減價情形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減價權利。
3.廠商投標時,特別注意本案招標須知無效標之認定。
4.本案預算單價,按決標總價與本所預算總價之標比調整契約各項單價。
5.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地址:80203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高雄郵政第2299號信箱、電話(07)337-3660、傳真:(07)331-3655)
高雄市六龜區公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7)6895495、傳真:(07)68954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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