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6高雄市梓官區梓官路25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郵局匯票(抬頭高雄
市梓官區公所)或現場繳納新台幣500元整。廠商購買招標文
件後,除依採購法48條規定不予開標外,招標文件工本費新台
幣500元概不退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6高雄市梓官區梓官路258號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另如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1.凡領有丙級以上之營造業或設立於本市或毗鄰直轄市、縣 (市)之土木包工業未受停業處分者。2.投標時應繳證件影本: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廠商未及提出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時,得以前一期代替)、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郵寄(附65元郵資)書寫工程名
稱或上班時間現場梓官區公所秘書室領標。
其他
1.郵寄領標或開標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2.截止
投標日或開標日如因天然災變等因素停止辦公順延次一辦公日
同時間代之。 3.請詳閱招標文件,投標文件應依規定裝入
大標封始得郵寄,否則不予受理,未盡事宜疑問處依採購法第
41條辦理。4.梓官區公所政風室電話:(07)6103823。5.
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遇有減價或說明情形未到場者視同放棄
權利。6.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
事項】。檢舉不法電話及信箱: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檢舉電話:0800-025025
檢舉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
電子信箱eth@kcg.gov.tw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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