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n018@tzukuan.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6高雄市梓官區梓官路25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郵局匯票(抬頭高雄市梓官區公所)或現場繳納新台幣500元整。廠商購買招標文件後,除依採購法48條規定不予開標外,招標文件工本費新台幣500元概不退還。
押標金額度
標價之5 %(以新臺幣計,採四捨五入計算至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6高雄市梓官區梓官路258號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1.凡領有丙級以上之營造業或設立於本市或毗鄰直轄市、縣 (市)之土木包工業未受停業處分者。2.投標時應繳證件影本: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廠商未及提出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時,得以前一期代替)、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郵寄(附65元郵資)書寫工程名稱或上班時間現場梓官區公所秘書室領標。
其他
1.郵寄領標或開標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2.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如因天然災變等因素停止辦公順延次一辦公日同時間代之。 3.請詳閱招標文件,投標文件應依規定裝入大標封始得郵寄,否則不予受理,未盡事宜疑問處依採購法第41條辦理。4.梓官區公所政風室電話:(07)6103823。5.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遇有減價或說明情形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權利。6.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檢舉不法電話及信箱: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檢舉電話:0800-025025
檢舉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
電子信箱eth@kcg.gov.tw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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