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106-001 已決標公告

高雄市彌陀區公所汰換全數位電話主機系統

高雄市彌陀區公所 決標日:106/07/0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合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35,600
原始預算
$ 323,000
底價金額
$ 315,000
決標折數
74.7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彌陀區公所
機關代碼 3.97.80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7 -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宏輝
聯絡電話 (07)6191216#41
機關代碼 3.97.80
單位名稱 高雄市彌陀區公所
機關地址 827高雄市彌陀區中華路4號
聯絡人 吳宏輝
聯絡電話 (07)6191216#41
傳真號碼 (07)6192146
電子郵件信箱 m100@ems.mituo.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23,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50.49.2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氣事業部永安液化天然氣廠
補助金額 3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7/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彌陀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7高雄市彌陀區中華路4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單自公告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以書面工本費新台幣貳佰元購買。【親自購買請用現金,郵購方式以信函註明標案名稱用郵局匯票(匯票受款人請指明高雄市彌陀區公所)及回信郵資捌拾元郵票,以掛號郵寄至本所】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7/18 17:00
開標時間 106/07/19 10:00
開標地點 827高雄市彌陀區中華路4號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6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於截止投標前寄達高雄市彌陀郵局第五號信箱或親自送達本所一樓秘書室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安裝測試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營業項目有:電信工程業或電信器材批發業或電信器材零售業。 (二)廠商應備文件: 1.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立案證明等(擇1)。 2.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全數位電話主機系統型錄(並填妥規格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如遇颱風來襲或天然災害無法開標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辦理。 2.電子領標: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作業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電子領標工本費100元。 高雄市彌陀區公所政風室 電話:(07)6191216轉10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轉2238)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彌陀區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1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8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宏輝
聯絡電話
(07)6191216#41
機關代碼
3.97.80
單位名稱
高雄市彌陀區公所
機關地址
827高雄市彌陀區中華路4號
聯絡人
吳宏輝
聯絡電話
(07)6191216#41
傳真號碼
(07)6192146
電子郵件信箱
m100@ems.mituo.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23,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50.49.2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氣事業部永安液化天然氣廠
補助金額
3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7/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彌陀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7高雄市彌陀區中華路4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單自公告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以書面工本費新台幣貳佰元購買。【親自購買請用現金,郵購方式以信函註明標案名稱用郵局匯票(匯票受款人請指明高雄市彌陀區公所)及回信郵資捌拾元郵票,以掛號郵寄至本所】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7/18 17:00
開標時間
106/07/19 10:00
開標地點
827高雄市彌陀區中華路4號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6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於截止投標前寄達高雄市彌陀郵局第五號信箱或親自送達本所一樓秘書室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安裝測試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營業項目有:電信工程業或電信器材批發業或電信器材零售業。 (二)廠商應備文件: 1.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立案證明等(擇1)。 2.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全數位電話主機系統型錄(並填妥規格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如遇颱風來襲或天然災害無法開標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辦理。 2.電子領標: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作業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電子領標工本費100元。 高雄市彌陀區公所政風室 電話:(07)6191216轉10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轉2238)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彌陀區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1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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