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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履約期限
應於決標日起14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0日內竣工。預計竣工日期為114年08年31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
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營業登記代碼:E101011)
2.土木包工業(營業登記代碼:E102011),其中之一即可且非拒絕往來廠商。
3.其餘詳投標須知。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依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公開徵求三家以上廠商企劃書。若公告結果若未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則依本法第三條之規定,就提供企劃書之廠商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以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二)本案符合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下稱原民法)第11條所定位於原住民地區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除符合原民法施行細則第9條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下稱原住民廠商)無法承包之情形外,應由原住民廠商承包。第1次招標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依2階段辦理。第1階段先就原住民廠商所投之標進行審標、議價、決標,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決標之情形,則做成紀錄後,第2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三)如遇颱風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經政府公告不上班者,開標日順延至次一工作日同一時間。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桃源區寶山國民小學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