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848高雄市桃源區拉芙蘭里南橫公路五段440號
電子郵件信箱
pan54sun@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補助機關
3.83.4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99年12月25日改制)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48高雄市桃源區拉芙蘭里南橫公路五段44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48高雄市桃源區拉芙蘭里南橫公路五段440號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1) 最近一期繳稅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
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代之。免稅者,應檢附國稅局出據之營業稅免稅證明文件)。
(2)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以下任一項業類符合者。
■1.E101011綜合營造業:□甲□乙■丙等(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
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c.其他:________。
■2.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E801060室內裝修業、E801010室內裝
潢業 (廠商得列印公開於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3)最近三年無銀行退票紀錄證明。
(4)押標金繳納憑據
(5)投標廠商聲明書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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