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01-1080801 已決標公告

高雄市107學年度各級學校模範生及優秀畢業生獎牌一批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永登豐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08,704
原始預算
$ 4,992,408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8.4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甲仙區甲仙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97.8.9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89 - 其他製造商品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張淑女
聯絡電話 (07)6751025#140
機關代碼 3.97.8.91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847高雄市甲仙區西安里文化路45號
聯絡人 張淑女
聯絡電話 (07)6751025#140
傳真號碼 (07)6751342
電子郵件信箱 jean1461@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0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高雄市108學年度各級學校模範生及優秀畢業生獎牌一批」預算金額510萬及「高雄市109學年度各級學校模範生及優秀畢業生獎牌一批」510萬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1/07 17:00
開標時間 108/01/08 14:30
開標地點 高雄市左營區重信路215號3樓會議室(高雄市立福山國民中學)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47高雄市甲仙區西安里文化路45號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履約期限 1.模範生奬牌:廠商應於收到需求學校名單後14日內完成成品製作並將契約標的物送達指定各配置中心學校(或郵遞到指定學校),本市各級學校於收到獎牌後當場簽收並當場由各需求學校辦理驗收。 2.畢業生獎牌:廠商應於收到需求學校名單後8日內完成成品製作並將契約標的物送達指定各配置中心學校(或郵遞到指定學校),本市各級學校於收到獎牌後當場簽收並當場由各需求學校辦理驗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甲仙區甲仙國民小學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政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8.9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張淑女
聯絡電話
(07)6751025#140
機關代碼
3.97.8.91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847高雄市甲仙區西安里文化路45號
聯絡人
張淑女
聯絡電話
(07)6751025#140
傳真號碼
(07)6751342
電子郵件信箱
jean1461@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高雄市108學年度各級學校模範生及優秀畢業生獎牌一批」預算金額510萬及「高雄市109學年度各級學校模範生及優秀畢業生獎牌一批」510萬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1/07 17:00
開標時間
108/01/08 14:30
開標地點
高雄市左營區重信路215號3樓會議室(高雄市立福山國民中學)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47高雄市甲仙區西安里文化路45號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履約期限 1.模範生奬牌:廠商應於收到需求學校名單後14日內完成成品製作並將契約標的物送達指定各配置中心學校(或郵遞到指定學校),本市各級學校於收到獎牌後當場簽收並當場由各需求學校辦理驗收。 2.畢業生獎牌:廠商應於收到需求學校名單後8日內完成成品製作並將契約標的物送達指定各配置中心學校(或郵遞到指定學校),本市各級學校於收到獎牌後當場簽收並當場由各需求學校辦理驗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甲仙區甲仙國民小學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政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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